普洱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普洱市投资促进局编制了《普洱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普洱市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普洱市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普洱市投资促进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普洱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普洱市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上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普洱市投资促进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普洱市投资促进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普洱市投资促进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申请获取。本机关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申请受理机构:普洱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879-2148349;传真号码:0879-2144201;
邮政编码:665000;邮箱: peszsj@163.com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普洱市投资促进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普洱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到普洱市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普洱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普洱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投资促进局政务公开版块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三)申请处理
受理各类申请人的申请,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对申请人提交的每一份《申请表》,普洱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均将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件证明》。
2.普洱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并出具《补正申请告知书》。
3.对不属于普洱市投资促进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出具《非本机关掌握政府信息告知书》。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普洱市投资促进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普洱市投资促进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普洱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将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对于无法在申请公开时限内提供政府信息的,本办公室将向申请人出具《延期答复(提供政府信息)告知书》。
对于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范畴的,办公室将出具《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告知书》。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