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缴存变更登记及转移等事项的办理;
2.受理、审核、批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3.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并负责贷款的审核、批准和贷后管理;
4.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和基数调整;
5.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并提供咨询;
6.执行审核本分支机构经费报销;
7.保障资金运行合规和安全,有效防范内部管理风险;
8.保障本机构住房公积金专网运行稳定与网络信息安全;
9.完成市中心、当地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
李世华,男,佤族,1971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周晓伟,男,汉族,1977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一)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有关政务、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公文处理、文秘审核、会务接待、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后勤管理、人事、劳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工作;负责党组会议及主任办公会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查督办;负责对全市分支机构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负责经费预算的编制、申报、管理监督工作;管理各分支机构固定资产的核算等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统计报表的汇总、报送工作。承担扶贫挂钩联系点工作。
(二)财务计划科。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计划、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监督、控制工作;负责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体系;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的汇总、报送工作;负责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建立各项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各分支机构日常会计核算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各项收付款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客观公正审核,做好资金安全运营预测分析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会计凭证档案管理规范工作;负责全市公积金的资金调度和内部结算工作。
(三)信贷科。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编制、执行年度委托贷款规模和计划;负责对各分支机构开展的信贷业务进行监管、检查和指导;负责督促各分支机构及受委托银行按时回收公积金贷款本息,做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与贷款相关的债权债务方面的法律诉讼活动;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的审查,按程序报批;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文书及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工作;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咨询解释。
(四)归集科。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的有关政策和操作规程,编制、执行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计划;负责对各分支机构开展的相关归集、提取业务进行监管、检查和指导;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审年检、缴存基数调整、审批核准单位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进行宣传与推行、咨询解释。
(五)内审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和内部牵制制度的建立、制定及执行;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财务管理、运作效率、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负责全市系统业务操作合规性的统一;负责对中心内部机构的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对上级审计部门的相关业务及协调沟通工作,配合监督部门做好内部的监督、审计工作。
(六)信息技术科。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的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保障业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转;负责组织计算机应用项目的开发、调试、验收及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负责对各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10个分支机构(正科级):市直营业部、宁洱管理部、墨江管理部、景东管理部、景谷管理部、镇沅管理部、江城管理部、澜沧管理部、孟连管理部、西盟管理部。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管理工作,行政和业务上受市中心领导,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