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1 | 机构信息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编办〔2023〕2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2 | 法定职责 | 依据“三定”规定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编办〔2023〕2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3 | 领导信息 | 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标准工作照、主要活动和重要讲话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编办〔2023〕2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4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编办〔2023〕2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5 | 下属单位 | 下属单位名称、地址、职能职责、主要负责人、办公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编办〔2023〕2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6 | 待定事项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公开范围、工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监督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7 |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 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8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9 | 人事管理 | 干部任免 | 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干部任免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编办〔2023〕2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10 | 招考遴选 | 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公开招录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编办〔2023〕2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11 | 决策公开 | 本部门政策文件 | 茶叶和咖啡产业重大项目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编办〔2023〕2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12 | 政策解读 | 相对应的发布政策文件的政策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13 | 执行公开 | 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1.审计结果公告;2.审计机关主动披露问题整改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14 | 服务公开 | 茶叶和咖啡产业相关技术培训 | 各县(区)及企业的技术指导与培训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编办〔2023〕27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15 | 结果公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1.办理总体情况;2.具体复文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16 | 重点领域及职责业务信息 | 规划计划 | 茶叶和咖啡产业发展规划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17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决算文本、绩效评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图书馆 □精准推送□其他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