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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信访局

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一)负责对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负责协调指导全市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负责信访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承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督促办理工作。指导检查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全市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对县(区)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进行办理。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反映群众来信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负责协调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统计和信访形势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收集社情民意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承担“云南信访智能辅助系统”的管理、使用工作。承担网络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群众网络信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网络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市来信办理、网络信访办理工作。

(三)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常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大厅、联合接访中心和全市视频接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视频接访系统建设、运维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指导协调处理来访接待中的复杂疑难问题。维护来访接待场所秩序。指导检查全市群众来访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