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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外事办公室

电话08792122030 传真08792121908

 

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一)归口管理指导全市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外事政策和外事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外事工作的政策建议,指导县(区)外事工作。

(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

(三)接待来访国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

(四)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参与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

(五)归口管理涉港澳事务,负责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接待来访的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代表团(人士)。

(六)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普洱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

(七)承办有关领事业务,开展领事保护工作。负责提供邻国周边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以及对外表态口径。

(八)负责外国新闻媒体记者来普洱区域采访事项;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

(九)参与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指导和管理普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

(十一)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十二)有关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分工。中共普洱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援助工作的统筹协调。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