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受理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定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和全市基本统计报表制度;依法管理统计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省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方案,拟订全市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按照国家、省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组织指导全市一套表企业的网上直报工作和统计调查单位的名录库建设。
(四)汇总和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统一管理各县(区)计算机统计网络。
(七)领导和管理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县及县以上统计部门的中央统计事业费,协助地方管理县(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八)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杨国华 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国家安全、平安建设、应急、乡村振兴等工作。
周 宏 局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负责统计改革、综合统计服务、国民经济核算、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园区经济统计监测、统计舆情等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
罗 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国家安全、平安建设、政务公开、应急、财务、保密、档案、信访、工青妇、老干部、乡村振兴、政务信息、农村统计、乡村振兴统计监测、统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农村统计科、普查中心。
唐 薇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依法治市、统计法治、统计执法、统计设计管理、教育培训、贸易外经统计、服务业统计、人事、网评等工作,分管法规科、贸易外经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
刘云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城市和县域经济统计、统计信息、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人口社会科技统计等工作。分管工业和能源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
段敏智 四级调研员:协助刘云忠同志分管工业、能源统计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虞积坤 四级调研员:协助罗辉同志分管统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分工协作关系为:罗 辉—唐 薇—刘云忠。
(一)办公室。负责公文、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应急、保密、政务公开和其他政务、事务性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全局财务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国家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经费;指导统计系统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联网直报平台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市级统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市本级统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全市各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处理。
(二)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科)。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信息宣传;负责对外提供统计服务工作,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县域经济统计资料的收集、审核、上报和县域经济发展分析研究工作。负责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增加值、非公增加值、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其他相关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法规科。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应诉工作;负责统计行政审批事项、统计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划分、统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统计继续教育工作和指导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农村统计科。负责农林牧渔综合统计调查和县域(县卡、乡镇卡、村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工业和能源统计科。负责工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能源的统计数据;核算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编制全市能源平衡表;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能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生态文明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贸易外经统计科。负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统计调查,开展商品市场运行状况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组织开展本领域数据质量核查和评估。评估反馈10县(区)贸易领域主要指标数据。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负责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科技创新及人才资源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除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外的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