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体育局
办公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9-2123560(办公室)
(一)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产业数据统计报送、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市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开放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工作;指导民办教育工作;负责高中阶段民办学校的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相关教育体育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六)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申报市级及以上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评估及审定;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市级教育体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负责统计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主管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好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考试招生工作;拟订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学籍、毕业证管理工作。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教育体育技术装备的建设;指导实施远程教育体育工作。
(十一)指导和参与教育体育系统的治安环境治理、师生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十二)拟订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承办普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并协调教育体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指导汉语国际推广的实施;组织教育体育外宣推介,开展教育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体育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和支持社会体育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十五)指导协调体育竞赛和训练工作。指导竞赛队伍建设,设置竞赛项目;组织参加国家和省级体育竞赛,承办省级单项体育竞赛,举办市级体育竞赛;组织和监督体育运动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体育科研,促进体育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体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