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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一是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三是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四是提出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并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规划。五是负责全市工业园区建设的规划、统筹和指导。六是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作。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重点,负责区域内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七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八是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九是负责对机械、冶金、钢铁、有色、建材、石化、黄金、电力、轻纺、食品、医药等工业实施行业管理。十是指导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两化融合等工作。十一是负责协调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协调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统筹推进工业行业信息化工作。十二是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等事项;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指导全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十三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