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开展景迈山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编制和实施《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等规划,负责审查遗产区内建设活动。
(三)统筹遗产区内古茶林、分隔防护林、传统村落以及相关要素等保护管理工作,确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建立完善遗产监测体系,做好遗产要素的日常巡查监测记录和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遗产价值挖掘、研究、提炼、宣传、推介和对外交流活动,实施遗产展示利用工程。
(五)负责对遗产区可能影响遗产要素和遗产价值的经营行为、公益活动等项目进行审查。
(六)制定并实施遗产区内景区景点和旅游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旅游服务体系,统筹推进旅游可持续发展。
(七)编制并实施遗产区内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组织遗产区内茶产业、文旅产业等产业发展。
(八)依法查处遗产区内破坏遗产价值载体、传统村落格局、村落及建筑传统风貌、遗产环境、生态环境等行为。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澜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丕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陈正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人事、培训、信息、新闻宣传、保密、网信财务、资产管理、综合考评、安可替代工程、国家安全、平安建设、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工青妇、志愿服务、政府采购、信访、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工作。协助负责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事务科。联系景迈村。
周天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美丽乡村建设、政策法规、项目招投标、项目储备规划及建设、招商引资、景迈古树茶小镇、安缦酒店系列建设、旅游景区创建、生态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遗产、监测和知识产权等工作。分管遗产科、规划科、建设科。联系普洱市景迈山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芒景村、芒云村、糯福乡勐宋村。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秘、人事、信息、财务、工资、档案、机要保密、会务、政务公开、综合考评、后勤保障、外事活动及有关接待、政府采购、工青妇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宣传教育科。负责开展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做好宣传、舆情和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做好各级新闻媒体记者联络工作;指导遗产区内村组、企业、合作社等利益相关者自觉参与遗产保护工作;负责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
(三)遗产保护科。负责完善遗产监测体系,做好遗产要素的日常巡查监测记录,协调处置发现问题;负责配合世界遗产中心对遗产地的复查(核)等工作,编制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监测报告;负责遗产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遗产价值挖掘、提炼、研究、保护和传承利用等工作,实施展示利用工程;负责对遗产区可能影响遗产要素和遗产价值的经营行为、公益活动等项目进行审查;负责遗产保护利用项目包装、申报工作以及文物安全工作;负责联络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
(四)规划建设科。组织拟订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和监督遗产区各类建设活动;负责对遗产区文物修缮项目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审核报批,对遗产区文物保养项目进行指导;负责遗产区村落和建筑传统风貌以及遗产环境等保护管理;负责遗产区消防安全及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五)产业发展科。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遗产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联动国有平台公司、村集体、村民,引入市场主体参与遗产保护利用,建立遗产区利益分配机制;负责遗产地产业项目谋划、包装、申报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
(六)景区管理科。负责协调统筹景区运营管理,制定并实施遗产区内景区景点和旅游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旅游服务体系,协调处理景区日常事务性工作,全力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负责监督指导遗产区内道路、公共区域、文化景观的维护、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游客投诉受理等工作;负责高标准旅游景区的建设及景区内业态、产品等培育工作;负责指导培训选用讲解员。
(七)行政执法科。负责遗产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破坏遗产区内森林、古茶林、村落及其建筑和环境风貌、生态环境等行为。配合惠民镇人民政府对遗产区违规建设行为及时进行劝阻教育、依法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遗产区内利益相关者矛盾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综治维稳、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