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 标 题 | 生活噪音 | ||
| 姓 名 | 张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2月23日 | ||
| 信件内容 | 市民来电反映:其是景东县老财政局小区的住户,小区门口有一家无招牌的服装店,该店每天从早到晚使用喇叭高声播放广告,发出噪音较大,十分影响周围居民休息,故来电投诉。市民诉求: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让商家降低噪音。 | ||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我局管理人员还未接到投诉举报件就已发现该问题,并对店主进行了说服劝阻,2026年2月24日接到投诉举报件后管理人员再次到店进行核实,已经不存在使用喇叭高声播放广告的情况,后续我们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逻管理。 | ||
| 回复单位 | 景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处理时间 | 2026年03月0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