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补办户口本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3-02-08 |
联系人姓名 | 李* |
身份证号 | 5304**********0924 |
手机 | 155****1117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请问户口本丢失怎么补办? |
回复单位 | 市公安局 |
回复人名称 | sgaj |
回复时间 | 2023-02-12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您在市政府网站上“补办户口本”的留言收悉。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居民户口簿管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居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当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失,并办理补发手续。补办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