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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补办户口本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3-02-08
联系人姓名 李*
身份证号 5304**********0924
手机 155****1117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请问户口本丢失怎么补办?
回复单位 市公安局
回复人名称 sgaj
回复时间 2023-02-12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
    您在市政府网站上“补办户口本”的留言收悉。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居民户口簿管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居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当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失,并办理补发手续。补办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