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思茅北部区垃圾处理厂排放污染重新启用问题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3-02-01 |
联系人姓名 | 俞* |
身份证号 | 3306**********0027 |
手机 | 139****7296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养生天堂,宜居城市,一直以为这是普洱最大的亮点,我六年前来到普洱,喜欢上了这个城市,而且有带动朋友来普洱投资,之前有投诉过垃圾场臭气的问题,得到了市领导的重视,并且解决了这个问题,没想到两年后臭气重现。经了解,新领导来了以后重新启用了垃圾场。 现在以下问题需投诉 1、为何启用这个垃圾场(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莲花路法定代表人:刘开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0274149970X8);2、这个垃圾厂使用年限到期重新启用很明显不符合环保要求(2018年8月25日因使用年限到期临时关停,后因应急,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21年 10月11日重新启用,接收填埋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日处理生活垃圾约 350吨。) 冰洋现代城周边的小区每天都能闻到刺鼻臭味就能证明这个来及处理厂,不符合环保要求;3、如果启用这个已到期限并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厂,不顾垃圾场周边群众常年忍受臭气的痛苦,是否是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群众投诉多次未解决)。请市长给与答复为盼。 |
回复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 |
回复人名称 | shjbhj |
回复时间 | 2023-02-02 |
回复内容 |
投诉人: 您好! 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反映“思茅北部区垃圾处理场排放污染重新启用问题”收悉,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刻安排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开展了相关调查处理,现将您提出的三个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您反映的“为何重新启用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问题。为有效解决生活垃圾处理场臭气扰民及对周边环境影响问题,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18年8月25日临时关停,思茅区生活垃圾运往宁洱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后因宁洱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库容有限,无法满足处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的需要,为妥善处理思茅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在完成思茅区垃圾填埋场一系列改造建设后,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重新启用临时关停的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2021年10月11日,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恢复启用,接收填埋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日处理约350吨。 二是您反映的“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是否符合环保标准”问题。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已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02年5月23日获得原思茅地区行署环境保护局批复(思环发〔2002〕54号),并于2007年11月9日通过普洱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场区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配套2台DTRO膜反渗透渗滤液处理设施和1台渗滤液生化处理站、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和火炬燃烧设施,场区内已设置除臭喷淋设施,于每天早晨7点至12点,下午13点至19点期间运行,处理场库区每天下午18点后停止作业,并从下午18点至次日上午7点进行覆盖。普洱市主城区共设置2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和普洱第二中学),对主城区环境空气开展24小时不间断实时自动监测。根据2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监测结果显示,2022年以来,普洱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未出现空气污染天气。 三是您反映的“群众多次对北部区恶臭扰民问题进行投诉但并未解决,政府相关部门是否不作为”问题。2022年以来,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接到多起关于“北部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恶臭扰民”投诉,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每月到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并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强化执法监管,生态环境部门每2周至少会对垃圾处理场进行1次突击检查,督导思茅区垃圾填埋场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积极采取臭气防治措施,通过“进一步增加除臭喷淋频次,增加除臭剂投药量;每日作业结束后垃圾必须做到全覆盖,覆盖时在周边采取人工喷洒除臭剂方式做好除臭工作,同时适当延长除臭喷淋时间;加快污水处理站的建成使用,减少现使用污水处理车运行时化学品产生的异味;延长火炬塔燃烧时间,确保关场后产生的臭气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加装风向装置,风向朝城区方向时,立即启用雾炮车对城区方向进行除臭剂的喷洒,阻断异味向城区溢散”等措施,降低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二是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向思茅区政府,思茅区住建局发送提醒函,积极研究解决异味问题。三是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对接服务企业,督促企业尽快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投入使用,从源头解决臭气问题,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待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将彻底解决垃圾填埋场异味问题。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狠抓环保信访工作不放松,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共同维护思茅城区优良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