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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索引号: sjrb-02_i/2020-1029006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3-02 09:42:4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金融办 文    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普洱市金融办组建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认真梳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

(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9年度市金融办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人员编制和部门预决算均在市财政局核算,市金融办未在普洱市人民政府官网开设专栏,与市财政局共用一个入口,按要求更新和完善了部门涉及的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部门预决算情况和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网址链接:

http://www.pes.gov.cn/zwgk_bm_list.jsp?urltype=egovinfo.EgovCustomURl&wbtreeid=1279&type=deptsubcattree&dpcode=sczj&dpopenitem=sczj

(二)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2019年交由市金融办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共有6件(主办0件,协办6件),政协提案共有9件(主办1件,协办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达100%,面商率达100%,答复情况和办理结果已提交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市政协。

(三)按照职能职责,市金融办不涉及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事业建设等领域内容。没有收到“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涉及部门职能范围的办理事项。

(四)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发布部门动态信息和有关“以案释法”、风险提示信息10条。

二、政策解读回应

按照职能职责,市金融办不涉及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

三、平台建设

按照要求由专人负责做好政府网站中市金融办版块和“12345”热线的维护和管理,保证正常运行。年内未接到“12345”热线转办事项。我办未开通有关新媒体账号。

四、组织保障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明确1名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由综合科负责人具体负责,相关情况已报备市政府办。

(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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