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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
索引号: 1110-/2022-012700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1-27 14:43:5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普市监发〔2020〕140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管理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洱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的要求,持续打造具有普洱特点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现就我市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 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 保”任务的切入点,各地要紧紧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用3年或更短时间打造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为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多部门联动配合,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税务等部门协同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推进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有关工作,确保打造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任务 落实落地。市级各部门对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的各项任 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详见附件),明确了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各县(区)要对照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表,认真研究、主动谋划,细化工作方案,研究针对性办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要因地 制宜探索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破解企业开办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要分类推进压缩 企业开办时间,在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间内,针对不同的企业类型, 区分立即办结和需要一定时间办结的事项,更加精准地明确企业开办时间。

四、加强督查指导,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提供业务保障。市级各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基层提出的困难 和问题,同时要定期开展督查,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对落实不力、 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予以曝光、问责。各县(区)也要加强对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分析企业开办数据,查找工作短板,改进工作措施,对违法擅自设置企业开办其他条件和要求的行为,要及时清理整顿。

 

附件:普洱市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表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普洱市公安局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税务局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10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普洱市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任务

细化分解表

 

序号

具体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切实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

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

1.持续推广运用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均可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

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

长期坚持

进一步深 化线上线 下的融合 服务

2.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线上线下“一表申请、一窗发放”。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

2020年11月

3.鼓励推行寄递、自助打印等方式实现“不见面”办理。

、里 何办 寄> 行©' 励不一

E

2020年11月

不断优化一网通办服务能力

4.加强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及运用。

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

长期坚持

5.实现公章刻制网上服务在线缴费功能,及时处理网上申请件。

市公安局

 

系统功能配备后即时执行

6、实现含法人股东的企业设立登记网上办理

市市场监管局

系统功能配备后即时执行

7.实现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相关申请人一次身份验证后,即可一网通办企业开办全部事项

市市场监管局

系统功能配备后即时执行

8.实现企业在设立登记完成后,仍可通过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办理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行企业申领税控设备可在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

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

系统功能配备后即时执行

 

 

序号

具体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环节和成本

进一步压 缩企业开 办时间

9.2020年将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减 至3个工作日以内(市级及思茅区压减至2个工作日内),2021年压减至2 个工作日以内,2022年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

按要求时限 完成

进一步间简化企业开 办环节

10.推动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通过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一表填报、合并申请,填报信息实时共享,及时完成登记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

系统功能配备后即时执行

11.企业申请刻制公章,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的身份证明材料。

市公安局

202011

12.全面推行企业住所承诺制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高企业名称申报登记效率。

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进一步降 低企业开 办成本

13.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领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

市税务局

202011

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应用

推广电子 营业执照 应用

14.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 务服务管理局牵头,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

202011

推进电子 发票应用

15.继续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市税务局

2021年上半年

推动电子 印章应用

16.统筹推进电子印章应用管理,在核准企业设立登记时实现同时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

市公安局牵头,市政 务服务管理局配合

省级出台政策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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