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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10-/2022-012400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4 11:23:2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新部署。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保障了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抓机构,推动责任落实。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

(二)抓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系列工作制度,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普洱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制度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及时限作出具体要求,以制度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三)抓规范,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围绕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制定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一是加强民生重点关注领域信息公开。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抽样检验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以市政府门户网站、普洱日报、普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监管网站等多种平台和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不存在未及时、规范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的问题。2021年,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5条(其中:抽检信息21条、部门信息45条、政策法规17条、信用监管30条、公示公告32条、部门文件5条、食品安全5条、公众服务6条、行政许可19条、行政处罚6条、部门预决算9条、审计结果1条、公开目录1条、公开指南1条、机构设置3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及情况3条)。

二是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决定公示。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9条,典型案件查处和行政复议决定信息12,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发布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单项及部门联合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3条。四是加强政民互动,回应关切。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回复网友投诉咨询2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科室的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把握不准,存在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二是没有在公文起草过程中准确界定公文公开属性,公文公开属性标识不规范。

三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各科室、支队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平衡,特别是业务科室,有的科室公开信息较多较全面,有的科室公开信息寥寥无几。

下一步,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法规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要求各科室人员在起草公文时准确规范标注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对于属性为公开发布的公文,办公室及时督促科室人员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及时进行公开。三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指导和帮助业务科室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根据社会焦点热点问题做好信息发布,细化重点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发布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开、更加优质、更加便捷、更加全面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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