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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索引号: 1104-/2022-1008003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 发布日期: 2022-10-08 08:32:4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疫情指挥部 文    号: 第27号
 

 

关于调整入(返)普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

通告

 

近期,全国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全省疫情呈多点、多链、频发态势,为落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根据目前疫情形势,对入(返)普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进行了适当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入(返)普人员须提前注册填报健康普洱通小程序或以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二、对7天内有西藏、贵州入(返)普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执行7天集中隔离。

三、对7天内有四川旅居史的入(返)普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

四、自101日起,对有新疆旅居史的入(返)普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7天集中隔离。

五、对有922日起从西双版纳州入() 普的人员,按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双版纳州入()普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第26号)执行。

六、对所有入(返)普人员实行核酸落地检,其中对7天内有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州(市)旅居史的人员,在入(返)普核酸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七、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八、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日常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维护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以上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件:普洱市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104

 

 

 

 

 

 

 

 

 

 

 

 

 

 

 

普洱市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普洱市:0879-2189992

思茅区:0879-2851118

宁洱县:0879-3235330

墨江县:0879-4235667

景东县:0879-6228826

景谷县:0879-5229166

镇沅县:0879-3037686

江城县:0879-3827775

孟连县:0879-8725372

澜沧县:0879-7221248

西盟县:0879-834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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