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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索引号: 1104-/2022-1008002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 发布日期: 2022-10-08 08:30:53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疫情指挥部 文    号: 第2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双版纳州入(返)普人员

健康管理的通告

 

当前,我市周边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隐匿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西双版纳州入(返)普人员健康管理通告如下:

一、自10月4日起,西双版纳州入(返)普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1、2、3、5、7天),管理期限入普之日算起。

二、自9月22日起至9月28日期间由西双版纳州入(返)普人员,实3天2次核酸检测9月29日起至10月3日期间由西双版纳州入(返)普人员,实行“3+4”管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1、2、3、5、7天),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采取集中隔离。

三、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商超、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严格实行“健康普洱通”小程序扫码、验码进入,发现红、黄码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并迅速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四、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国内、省内疫情形势,国庆假日期间尽量减少跨州(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低风险地区。主动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2022年9月22日以来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的入(返)普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开展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入(返)普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普洱市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普洱市:0879-2189992

思茅区:0879-2851118

宁洱县:0879-3235330

墨江县:0879-4235667

景东县:0879-6228826

景谷县:0879-5229166

镇沅县:0879-3037686

江城县:0879-3827775

孟连县:0879-8725372

澜沧县:0879-7221248

西盟县:0879-8343949

 

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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