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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索引号: 1104-/2022-0715001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 发布日期: 2022-07-15 17:53:3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疫情指挥部 文    号: 第22号
 

 

关于调整(返)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集中隔离管理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非涉疫地区(返)人员防疫要求

非涉疫地区(返)普,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无异常人员,不再查验核酸阴性报告,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测,扫码、亮码后通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序自由流动。

二、涉疫地区(返)普及重点风险人员管控措施

(一)国内高、中、低风险区入(返)普人员应通过“健康普洱通”小程序或电话向目的地指挥部提前进行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期间开展6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间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

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及密接的密接,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广大市民朋友应继续坚持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勤洗手,外出返家后、接触快递等物品后要洗手或手部消毒;科学佩戴口罩,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就医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少聚集,文明用餐,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按要求配合常态化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检测等措施。

四、加快老年人免疫接种

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和死亡风险远高于年轻人群,经研究老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重症和死亡的风险明显降低,由重症转为轻症所需时间也明显缩短。为有效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重症和死亡风险,请广大老年朋友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共筑免疫“长城”。

五、强化社会监督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现将普洱市疫情防控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如下:0879-2189365。

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边境地区按边境疫情防控要求,研判疫情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本通告即日起执行,既往管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1.“健康普洱通”小程序二维码

      2.普洱市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7月1日

 

附件1

“健康普洱通”二维码

 

 

 

 

附件2

 

普洱市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普洱市:0879—2189992

思茅区:0879—2851118

宁洱县:0879—3235330

墨江县:0879—4235667

景东县:0879—6228826

景谷县:0879—5229166

镇远县:0879—3037686

江城县:0879—3827775

孟连县:0879—8725372

澜沧县:0879—7221248

西盟县:0879—834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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