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048-/2020-0423006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4-23 16:57:50
主题词: 信息 公开 报告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文    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普洱市信访局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洱市信访局网络信息科,电话:0879—2143509。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普洱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更加阳光透明,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一)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教育情况。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市信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新旧版对比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做好《条例》贯彻施行的各项准备,推动促进《条例》顺利施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市信访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员所报送的信息,经审核员和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发布。全年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s.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其中:通知公告1条、制度文件11条、部门办事指南3条、联系方式1条、机构设置2条、法律法规29条、信访条例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目录1条、信息公开制度2条、政策解读1条、人事信息2条、部门预决算2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市信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议事日程,依据本单位职能,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切实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规定,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网络信息科承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科(室)负责业务范围内政务信息公开,形成了广泛参与、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2019年度,市信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有序推进市信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市信访局实际,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核和登记制度,所有上网信息必须“先审后发”,按照信息来源实行分类分级审查审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强化互联网信息保密管理,健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了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六)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市信访局政务新媒体管理规范、运行正常。2019年度,通过普洱市信访局“今日头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相关新闻、图片等信息60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度,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还不够精细;三是公开信息时效性需要继续增强,公开内容和无法完全满足群众所需。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做到及时、规范公开。

(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和工作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洱市信访局

  2020年4月20日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