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普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办公室,电话:0879—2150772。
一、概述
2017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不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重要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切实贯彻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主动按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2条;利用普洱市信访局“今日头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工作动态、相关新闻、图片信息5条;利用信访接待大厅的LED屏,政务公开宣传栏等及时向信访群众公开信访条例、信访须知、接访领导等事项,方便群众依法、有序信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度,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没有收到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府委员办理通知。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度,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认真加以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站栏目设置和内容分类没有进行细化;二是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仍待加强;三是信息化水平亟待提升。
四、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将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和内容分类。通过进一步细化栏目设置和内容展现,丰富现有栏目内容,细化分类类目。
(二)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相关培训,不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三)做好现有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扩大信息传播范围,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不断提升发布、解读、回应效果,方便群众查询或获取。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普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