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打造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营商环境最优为工作目标,创新机制、拓展平台、规范管理,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抓关键破难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南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作为指导工作的根本遵循,制定出台了《普洱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021年抓党建促营商环境指导方案》、《普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不断构建完善普洱市近、中、远期相互衔接配套、较为系统完整的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开展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并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走流程找堵点”办事体验活动和“优流程、通堵点”活动,构建“发现问题→提出任务清单→落实整改举措→跟踪评估问效”工作闭环,全力破难点、解痛点、通堵点,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办事效率大幅度提升,企业开办、财产登记、办理建筑许可、水电报装等指标不断优化、耗时不断缩减。畅通投诉渠道。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和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自愿自主真实开展评价,截至目前好评率达 99.99 %。认真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通过“12345”、“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平台受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2021年共受理投诉举报5件(其中线上3件、线下2件),处理完成5件,处理满意率达100%。完善工作机制。组建抓党建促营商环境项目工作专班,召开月调度会5次,促进党建工作和营商环境工作同频共振。抓好市人大市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询问问题督促整改,不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强化舆论宣传。在普洱日报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效率普洱,举办优化营商环境宣传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次,不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
(二)出实招求实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持续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2021年共调整行政权力事项20项,其中取消6项,部分承接1项,下放和属地化管理13项。同步梳理《普洱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7月)和《普洱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2021年7月),公布了普洱市政务服务事项588项,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437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021年共清理规范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9项,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1项,保留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37项。稳妥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鼓励支持墨江县积极探索“一颗印章管审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制定印发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项目化推进、专班式攻坚、政府主要领导半月一调度”工作机制,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县级实施的196项行政许可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业务经办人员进行摸底,完成445项主项政务服务事项向部门股室和政务大厅集中,为行政许可事项相对集中到行政审批局统一管理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立专业代办帮办队伍,实行行政审批代办(协办)制度,力争实现企业跨部门审批事项“应代尽代”,变“企业跑”为“政府跑”。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时跟踪掌握永平镇改革推进情况,及时查找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实地调研督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深入分析,针对权责清单梳理、事项标准化工作、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运转机制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确保改革任务逐项落细落实。持续规范平台运行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发布投资审批中介超市项目公告206个,项目总成交额1736.04万元,节约资金415.79万元。受理投资项目赋码2685个,总投资额24681621.05万元。受理工程建设项目485个,完成联合审图项目133个,采取联合验收项目68个,切实规范了平台的运行管理。
(三)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进“一网通办”。一是依托国家、省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智慧政务”和“智慧监管”建设。完成了全市34个市级部门及10县(区)相关部门和乡(镇)为民服务站1122枚电子印章备案和电子证照签章关系配置,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配合省级积极推进办件、印章、证照和评价数据的汇聚,为做好用户通、系统通、数据通、证照通、业务通打好基础。二是指导各级、各部门结合部门职责和行业特点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宣传推广应用工作落实;积极推进全市19家医院预约挂号、10个县(区)公积金相关业务等高频便民事项上线“办事通”,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注册用户量36.4万人,办件量266.8万件,积极引导群众使用“办事通”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零跑腿”。三是为推动省“一网通办”平台关键系统在实体大厅的部署落地,推进与国家、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融合,全力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运行管理项目建设,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方案设计。四是全市共补充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13002项,网上可办率达98.41%,全程网办率达63.13%;认领“互联网+监管”事项31143项,补充完善检查实施清单26703项,并进行动态补充完善,为“一网通办”平台系统的部署应用奠定了坚实的事项基础。五是规范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栏目频道、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省政府采购网为主要平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重要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办件及交易量统计、三公经费开支情况、交易信息(包括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地产交易、综合类五类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等,为群众提供了较为全面、详实的信息。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6条,其中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包括政府采购)公开992条,其他各类信息104条。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招标公告264条,中标公示319条,更正公告41条。发布采购招标公告146条,中标公示154条,更正公告24条,己发布土地招拍挂招标公告17条,成交结果公告18条。国有产权招标公告4条,成交结果公告5条。
(四)解“痛点”通“堵点”,政务服务不断优化。逐步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功能。不断推进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及智能化升级改造,积极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提升行动。完成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工程,新增大厅面积2318㎡。将原先分散在外的不动产中心、公积金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等12个外设大厅(市级7个,区级5个)和相关服务事项全部整合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事项“应进必进”,实行“一窗”受理。截至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已完成事项进驻2311项,其中市级事项1101项,区级事项1210项。进驻窗口人员247人,其中市级91人(后台审批人员25人),区级156(后台审批人员48人)。2021年,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系统共为广大投资者和人民群众办理各类依申请办理事项件1722373件;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2939469件。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认真落实《普洱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试行),积极配合部门自建系统接入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不断畅通线下评价渠道。2021年全年全市“好差评”评价总数739970件,好评率 99 %。开通“早市、夜市”服务。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切实解决“上班没空办事、下班无处办事”难题,市政务服务中心从2021年10月20日开始对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早市、夜市”服务,早市每周日早8:00——11:30楼为广大市民提供户籍、居民身份证等事项办理及自助服务,夜市每周三晚18:30——21:00为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不动产、公积金、区社保及区就业事项办理服务。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综合服务。结合普洱市实际,梳理对接市级10个“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事项清单、完成“一件事一次办”及“跨省通办”综合服务窗口设置及人员配置,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做好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消毒、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机制,加强防控措施落实,做好“外防输入”,严把入口关。
(五)强监管促公平,公共资源交易持续规范。积极推行智能化开标。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大力支持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有效节约了投标单位的交易成本,提升了交易工作效率。积极推行远程异地评标。进一步降低了招标成本、代理成本、投标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杜绝了暗箱操作,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开、公平、透明。积极推行“政采云”电子卖场。2021年度云南省电子卖场普洱市本级共审核入驻商家212家,审核上架商品26575件,在线询价9单,成交金额185.93万元,网上定点服务191单,成交金额483.27万元,网上超市628单,成交金额1611.08万元。持续优化交易服务流程。在合法依规前提下,项目进场材料由原来的7项减少至4项。窗口实行无纸化受理,发布公告信息、场地安排等事项实现了“零跑腿”。2021年度普洱市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1077项,交易额3061382.59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交易项目491项、交易额975406.24 万元;政府采购交易486项、交易额1951038.89 万元;矿业权交易项目4项、交易额2758.00 万元;国有产权交易项目25项、交易额22072.21 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项目65项、交易额110048.23 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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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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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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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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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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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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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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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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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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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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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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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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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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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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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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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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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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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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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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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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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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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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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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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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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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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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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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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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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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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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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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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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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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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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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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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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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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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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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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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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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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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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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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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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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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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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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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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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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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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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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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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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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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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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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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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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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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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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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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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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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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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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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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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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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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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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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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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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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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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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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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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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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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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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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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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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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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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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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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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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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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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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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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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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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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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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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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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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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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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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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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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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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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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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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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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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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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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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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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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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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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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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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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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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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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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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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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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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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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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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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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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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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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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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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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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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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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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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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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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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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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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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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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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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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的信息量有待增加;专职人员不足,影响到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发布、更新等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2021年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司其职、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政务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在政府信息的“量”和“质”上下功夫,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学习,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完成人员、事项集中进驻。
二是加大推进省平台统一申办业务系统使用力度,实现政务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三是推进网上政务服务标准化,完善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实现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和监管平台“一网通联”,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四是持续抓好“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