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统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普洱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秉持“服务、创新、开放”统计理念,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和安排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2021年,调整充实了普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化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专题培训学习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以及信息化建设培训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各类培训和实际操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工作水平。2021年,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2021年普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信息报送相关要求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二是积极落实整改。高度重视上级检查或第三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逐项自查,举一反三强化整改。2021年,认真完成2020年度全省政务公开考核存在问题整改、2020年全国政务公开检查评估自查整改、2020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
(三)严格规范操作,全面及时公开公示。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单位机构信息、统计数据、政策解读、统计执法检查、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内容,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合法、有效。二是强化政策及数据解读。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制定了《普洱市统计局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解读的范围、程序、内容等,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发布政策及数据解读材料。2021年,在“数据与政策解读”专栏发布了单位主要领导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解读,以及《普洱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专辑—纪录小康》。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市统计局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线咨询栏目以及电子邮箱等设置依申请公开受理互联网渠道,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里公布了申请方式、受理机构、需提交材料、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2021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其中:政府转办件4件,均已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了答复。四是加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开。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公开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行使主体、设定依据、执法流程、责任事项、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累计17条;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统计执法检查”项下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检查结果等信息3条。五是积极上报各类工作信息。2021年全年合计上报政务信息202篇,调研报告16篇、统计分析34篇、重要信息专报18篇。所上报的文稿被“国家统计局内部信息网”采用1篇、《云南统计》采用4篇,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8篇。
(四)用好线上平台,畅通政民互动。一是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需要,适时调整完善普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成了“普洱统计”微信公众号和“数据普洱”APP,多渠道发布统计数据及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更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统计信息和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各类信息93条,让政府的信息和声音通过网络和媒体送达,让老百姓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二是加强关切回应。完善市长热线、领导信箱办理机制,开通政务咨询、意见征集等栏目,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2021年共受理网民留言1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进行了答复。三是完善新闻发布体系。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2021年,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四位一体”金色热线节目,分管领导参加了普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新闻发布全,及时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架起了统计与社会沟通的桥梁。
(五)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优质统计产品。推动拳头统计产品按期保质出版,按时发布《2020年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按月编印《普洱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2760册,高质量编辑出版编印《普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400本,《普洱统计年鉴2020》1000本,《普洱市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2021))》800册。精心制作《数说普洱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辉煌成就》图册,在两会期间向两会代表和委员发放。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制作了《普洱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专辑—纪录小康》并通过网站、数据APP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普洱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历史进程中取得的伟大成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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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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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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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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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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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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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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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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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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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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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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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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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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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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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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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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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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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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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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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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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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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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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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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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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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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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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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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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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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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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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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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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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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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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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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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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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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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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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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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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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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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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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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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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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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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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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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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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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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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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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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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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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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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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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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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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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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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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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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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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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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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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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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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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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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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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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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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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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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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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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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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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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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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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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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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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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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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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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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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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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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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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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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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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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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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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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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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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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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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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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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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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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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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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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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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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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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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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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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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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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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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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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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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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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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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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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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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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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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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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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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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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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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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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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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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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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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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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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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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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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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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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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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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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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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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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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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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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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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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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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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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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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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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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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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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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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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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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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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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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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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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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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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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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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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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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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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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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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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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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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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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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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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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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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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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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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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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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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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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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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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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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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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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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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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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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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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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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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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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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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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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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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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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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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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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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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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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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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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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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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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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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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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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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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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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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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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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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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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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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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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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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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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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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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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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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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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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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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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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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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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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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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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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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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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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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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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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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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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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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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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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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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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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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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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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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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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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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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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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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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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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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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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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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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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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普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还不够到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和深化。2022年,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力:一是进一步强化教育与培训,积极参加和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二是进一步梳理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洱市统计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