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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030-/2021-0302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3-02 08:54:4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文    号:
 

普洱市统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普洱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秉持“服务、创新、开放”统计理念,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各有关科室和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2.强化培训,抓好执行。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政务信息培训,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各类工作会议。同时抓好本单位政务公开业务学习。研究制定了《普洱市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规定》,明确了统计数据的发布内容、要求、渠道和舆情管理,进一步推动政府统计公开透明,规范和完善了统计信息发布工作,更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

3.突出重点,全面公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统计部门工作特点,及时发布统计数据、统计报告、统计公报,以及政务管理有关信息,力求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预警、监测、决策作用,为统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重要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宣传。在“普洱发布”上发布人口普查信息13篇;制作3条短视频在“乡愁普洱”抖音号发布;在《普洱新闻》上播出人口普查相关新闻17条;在普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云上普洱”开设“普洱市第七次人口普查”专栏,将第七次人口普洱相关图文、视频、标语、宣传片等内容上载至该专栏进行聚合化推广宣传。

2.提供优质统计产品。及时发布月度和季度统计数据。推动拳头统计产品按期保质出版,按时发布《2019年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按月编印发放《普洱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2530册,高质量编辑出版编印发放《普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400本、《普洱市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2020))》1600册。

3.丰富信息发布渠道。结合线上线下模式,利用普洱日报、统计网站、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方式多渠道发布统计数据。在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39条;在云南省信用一体化平台录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信息16条;在云南省统一门户网站,录入市统计局资讯信息51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录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信息16条;在《普洱日报》上发布了《普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和《普洱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多渠道向社会公众解读统计数据。

4.加大统计数据解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坚持数据发布与解读并行,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和社会舆论。加强统计信息内网和新媒体规范化建设,通过多平台、多形式强化统计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力应对突发舆情,进一步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做好数据发布解读。每月定期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统计内网、数据普洱APP发布普洱市主要经济指标和普洱市国民经济情况;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利波发表了题为《经济发展质量优先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的署名文章,从经济发展质量,社会事业及人民生活改善三个方面对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作了全面解读;全年共组织撰写统计分析35篇(其中省级采用25篇)、专报8篇、报告4篇,其中2篇专报获卫星书记的批示,3篇分析获胡国云常务副市长批示。

5.加强经费信息公开。认真实行预决算公开,及时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了《普洱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和《普洱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5件,均已按要求回复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结率、答复率10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普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的加强;二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完善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数据解读形式,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两个平台,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统计政策法规,及时高效发布统计数据。三是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增设公开栏目,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拓展网站信息服务功能,切实提升统计工作服务群众、服务决策、服务发展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洱市统计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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