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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普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030-/2020-0228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2-28 17:14:4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文    号:
 

2019年普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普洱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服务和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增强人民群众统计获得感为己任,努力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品质、打造服务精品,不断促进统计工作公开透明,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统筹部署、落实责任。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2.强化学习、抓制度执行。专题学习国务院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家统计局有关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和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网站互动交流答复工作规范,加强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公开管理,明确各专业数据公开内容和方式,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

3.突出重点,全面公开。信息公开结合统计部门工作特点,及时发布经济分析和预测,定期发表统计公报,力求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预警、监测、决策作用,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统计执法工作,新开辟“统计法律法规举报”“统计执法检查”专栏,畅通渠道,为统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重要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提供优质统计产品。及时发布月度和季度统计数据。推动拳头统计产品按期保质出版,按时发布2018年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按月编印《普洱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高质量编辑出版《普洱市领导干部工作手册2019》《统计年鉴》。

2.丰富统计信息发布渠道。结合线上线下模式,利用普洱日报、统计网站、政府网站、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方式多渠道发布统计数据。在普洱日报,普洱发布(微信)、掌上普洱(微信)发布了一、二、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通稿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普洱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解读》,每月在普洱人民政府网发布当月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多渠道向社会公众解读统计数据。

3.加强经济形势解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坚持数据发布与解读并行。继续提升宣传解读实效,积极编撰《新中国成立70周年普洱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解读》专辑,以彩图形式通过市级全媒体等平台展示普洱市经济社会发展70年来的沧桑巨变和辉煌成就,用统计数据见证普洱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传播统计知识、弘扬统计文化,让社会公众了解统计、认知统计、贴近统计。

4.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认真实行预决算公开,及时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了《普洱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和《普洱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4件,均已按要求回复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结率、答复率10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信息公开意识仍有落差,信息公开的功能需要改进完善,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需要进一步的培训加强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细致学习新修订《条例》,结合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全方位开展政务宣传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方面要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目录,使各类信息精确定位,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畅度和水平,切实增强统计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洱市统计局

20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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