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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广播电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1027-/2023-0213001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2-13 10:27:4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广播电视局 文    号:
 

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有关要求,现市广电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队伍建设,做好安排部署

市广电局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组织系统职工学习《民法典》专题讲座、保密知识讲座、扫黑除恶知识讲座。制定《中共普洱市广播电视局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分别于2022年1月7日、2月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集中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教育管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和王沪宁同志在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组织单位志愿者对小区居民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是一项具有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当成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了单位总体工作规划,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了领导机制,由主要领导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分管副局长具体抓业务,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全面参与,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广播电视各项工作、文明行业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常抓常议,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整改。结合广播电视实际制订了法治建设全年工作计划,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单位),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职责任务、工作要求。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舆论环境

结合广电行业发展实际,组织修改完善了《普洱市广播电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电,为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日常执法检查中注重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宣传,将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两项法规融入执法过程中,大力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新修订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强调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危害,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维护国家政治、文化、信息安全的高度,自觉抵制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行为,努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市广播电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了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通报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要求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收看《农民院士朱有勇》《零容忍》《正风反腐在身边》。让局党员干部感受到了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绝不姑息、没有例外,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广播电视工作环境。在办公楼大厅、走廊等明显位置设有法治文化相应内容宣传栏,在单位电子外屏投放法治宣传标语,在本单位《广电信息》中刊载法治内容。

三、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收视安全

(一)把牢内容安全关口。严格节目三审、重播重审等制度执行监督,坚持监听监看机制,坚持宣传预警提示机制,对有关内容导向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清理排查,确保不触底线、不踩红线。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部署,持续整治低俗庸俗媚俗、违规广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严把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

(二)安全保障坚实有力。深入实施安全播出工程,进一步提升安全传输保障能力,确保导向安全、播出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全年围绕党的二十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工作这一主线,筹备召开4次安全播出指挥部扩大会议暨联席会议,部署安排全市安全播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2次安全播出业务培训,全市共194人参加。编制下发《普洱市2022年第1—4季度安播通报》,分析研判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和要求。开展全市广播电视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对全市66个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实地检查,发现整改各方面安全问题隐患157个。通过积极开展动员部署、工作调度、督促检查、应急演练、节目监测、事故处置、情况报告、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北京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省两会、国庆等重保期任务,并以零秒停播的优异成绩完成了党的二十大安全播出保障任务。

(三)行业监管规范有序。一是扎实开展境外非法卫星电视集中整治行动,对重点地区、单位、社区、酒店和电子市场等进行集中联合执法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92人,车辆125余次,检查酒店、市场、小区234个(次),劝解自行拆卸接收设施12套;编写《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宣传材料》,开展宣传活动40余次,发放和张贴宣传单7220余份。积极推进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提升群众满意度。组织开灰广播及非法医药广告播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等,进一步规范全市频率频道开办秩序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三强化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监管,完成全市112家运营单位共计179块公共视听载体备案登记和调查统计,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进一步规范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活动。四是加强播音员主持人队伍管理建设。对全市播出机构播音员主持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督促未持证人员及时参加考试和申领有关证件。组织召开全市播音员主持人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播音员主持人队伍管理建设工作。五是组织开展行业监管政策法规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化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人员对广播电视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一是完成11家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频率频道统一换证工作。二是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经营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单位遵守法规、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开展检查抽查,坚决纠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频率频道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三是督促指导各播出机构合理设置专业频道开办规模,不断提升专业频道的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公共频道调整、频道专业化建设、频道高清化建设等工作,鼓励播出机构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专业频道。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广电政务服务效能。五是督促指导辖区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一步规范名称和电视频道标识样式,加大对播出机构规范机构名称和统一电视频道标识样式的管理,及时查处擅自变更机构名称、台标或标识的违规行为,提高全市播出机构统一性和辨识度,增强媒体传播力、影响力。

四、认真履职尽责,全面加强法治建设

市广电局认真履行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工作各项工作职责任务,把法治建设工作当成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广播电视各项工作、文明行业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常抓常议,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每年均全力保障普法工作经费,通过邀请市广播电视局法律顾问、有关专家专题授课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的掌握运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按市依法治市办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和完成工作任务。按时总结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按规定公开,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要求开展自检自查。配合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并做好整改落实和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实施,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减政便民”专项行动,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动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广播电视规章制度和政策指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抓好《普洱市市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与民营企业一对一法律帮扶名单》的贯彻落实,到镇沅仁为峰开展行政机关与民营企业“一对一”法律帮扶。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把此项工作作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优化社会服务、树立作风形象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广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按要求上报年度执法统计数据报告。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未发生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财政、审计等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按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未发生人民法院的裁判,未发生不予回复或者不及时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情形。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变更、撤销情况。未发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

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2022年,广电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以下方面需要加强和改进:一是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二是丰富宣传方式加强普法宣传方面还需加强。

下一步,市广电局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内法规列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类专项答题活动。加强对著作权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掌握广电领域新出台的部门规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同时,不断丰富手段加强普法宣传,依托应急广播内容共享平台,积极运用应急广播系统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广播设备,面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市、县广电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积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普法宣传,打造坚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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