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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022-/2020-030400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3-04 08:51:1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23号,邮编:665000,电话:2122760、2126590,电子邮箱:smsw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了宣传力度,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我委历来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历来都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于2009年4月就成立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机构改革后,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明确1名委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负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2019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19

675

1244(市本级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3

11(市本级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新挑战,政务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数量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网站平台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积极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政府新闻发布、回应公众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平台渠道建设管理等推进情况,作为政务公开核心内容,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二是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的发展理念,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为中心”转变,推进卫生健康政务公开的制度、管理和技术创新。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市卫生健康委严格执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建议办理程序进行办理并按公开权限要求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复2019年,承办人大建议7件(主办3 件,协办4承办政协提案29件(主办15,协办14,共计36件。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8件,主办件办理结果为:主办人大建议3件(A类件公开1B类件公开1;主办15件政协提案(A类件公开8B类件公开4),面商率、满意率、办复率均达100%。

(二)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按照财政部门预决算要求对部门财政预算和决算进行公开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公开了《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普洱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普洱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核对说明》,及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三)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公开有关信息。转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4号)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监督发〔2019〕4号),并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和监督方式等信息进行公开。按照市发改委诚信建设工作安排和要求,我市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随机监督抽查等信息已全部纳入信用管理,按照谁执法谁报告原则,将信用信息推送普洱网站公示,截至目前,2019年共推送许可信息355条、处罚信息11条,公示2019年卫生健康系统“双随机”抽检情况。加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普政办发〔2018〕67 号)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按照规定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实行省级统一招标、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纳入全省统一集中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在云南省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按照中标价格进行采购,对未纳入全省集中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由医疗卫生机构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行与供应企业议价交易,实行阳光采购、阳光交易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参加省级集中采购。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计划疫苗,由省级统采统购,完成全省预防接种所需疫苗购置工作,并逐级免费下发至各州(市)疾控中心;非计划免疫类疫苗,由各县(区)疾控中心在云南省第二类疫苗平台系统采购。

(五)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18〕154号)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已将《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18〕154号)转到8家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10县(区)卫生健康局,并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全市有4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卫生项目(思茅区疾控中心、江城县中医医院、澜沧县第二人民医院、澜沧县妇幼保健院),2019年有2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卫生项目(镇沅县中医医院、孟连县中医医院),县(区)实施的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由县(区)负责完成;2018、2019年市级没有卫生建设项目。

(六)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18〕109号)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市卫生健康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增强公共医疗卫生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充分运用市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公开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监管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策、进展等相关信息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公开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及相关政策措施实施信息公开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信息公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常规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开健康扶贫各项工作措施和成效。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宣传,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3号)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饮用水水龙头监测及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卫疾控发〔2017〕31号)要求,我委在认真组织相关专业部分开展监测的基础上,在每个季度结束的次月对普洱市辖区内城市集中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末梢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进行公开。截至目前1-4季度情况均已按时公开。

(七)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1.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我委在依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制定下发了《普洱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解读工作制度》。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出台《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普洱市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地方病健康教育技术方案的通知》、《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普洱市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14份。通过健康促进、健康扶贫等宣传活动,全市累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1260个(块),开展健康政策等公众健康咨询活动734次,健康政策及健康知识讲座4955次,发放12种内容以上健康政策及健康教育材料66.30万份,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两个月更换一期健康教育宣传栏,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播放不少于6种的音像资料,开展个体化健康政策及健康知识宣传25.43万人次。为进一步推动健康普洱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宣传和解读力度,我委于2019年1月正式启用了健康普洱微信公众号,截至目前共发布稿件1068余条

2019年6月14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卫生健康委共同在市委党校报告厅组织普洱市“生态康养产业建设与发展”培训班,市卫生健康委张瑜主任作《养在普洱-普洱市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培训,为市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各县(区)分管副县长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等160余人解读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政策、措施。2019年4月24日,市卫生健康委张瑜主任上线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解读卫生健康政策,并解答听众提问10个。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管理规范。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APP网络平台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脱贫攻坚健康扶贫政策及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知识,实现政策宣传多渠道全媒体覆盖。 一是2019健康云南、云南网、新华社云南通云南医改、云南中医、普洱发布、掌上普洱、云上普洱、无线普洱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00余条。二是开设健康普洱微信公众号,共发布稿件1068余条,编发卫生健康信息56期,普洱日报卫生健康专版12期,普洱广播电视台卫生与健康节目12期。三是按《普洱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委专栏,及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医疗信息、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2019年共接到12345/96128咨询电话8个,市政府网站市民咨询7条,投诉10条均给予了满意答复。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审核管理制度,加强了上网信息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内部刊物和上网刊登的内容必须经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专人负责上传到网站;四是组织开展“养在普洱”—2019端午百草根节暨思茅区第七届端午百草根美食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宣传,在一部手机游云南APP、云上普洱、无线普洱、七彩云、新华社现场云5个平台进行现场视频直播,收看10余万人次,在普洱日报新媒体平台进行图文直播,关注1万余人次。组织开展普洱市卫生健康系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并联合电视台在新媒体进行了直播。五是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热线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95 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政府热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18〕40 号)要求,明确的专人负责接听热线,2019年共接听热线电话10个,均及时给予了满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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