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普洱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邮编:665000,电话:2122760、2126590,电子邮箱:smswsj@163.com)。
一、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了宣传力度,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我委历来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和分工,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建立了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并进行量化考核,做到及时更新网站信息、调整栏目,有力地推进了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截至201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组织及培训情况
我委成立了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整理和发布,并有必要的办公条件,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专项经费。为有力推进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协调组织各职能科室整理规范相关需要公开的信息资料。
三、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我委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具体操作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职能科室的主要职责是:委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机关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职能负责信息整理发布;信息科负责技术支持。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有利地确保了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我委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委参照市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并建立了信息的生成、审查、公布、考核实施细则,按规范编制并在网站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在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摆放提供公众查询。
我委按照要求明确了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申请公开的范围和流程、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等,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办流程、时限,制定了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确保申请办理的安全性、快速、便捷。现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为做好政务信息在网站上规范及时地向公众传递,委机关制定了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办法,对信息的及时更新和信息的整理、审核和发布程序做出了规定:各科室分别按照所负责的内容,将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整理后,报送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信息科进行更新和发布。委机关建立了信息更新发布工作情况监督机制,并纳入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使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系统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在普洱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发布;二是开通咨询电话、网站留言系统、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接待来访,摆放《公开指南》和《普洱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目录》查询的方式,进行人工答复;三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进行发布。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委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将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信息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少数不便公开或公众需求量很少的信息资料,我委也通过依申请公开这一方式公布。公众可填妥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进行申请,我们根据公众需求提供相应信息资料。
(一)信息主动公布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按《普洱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卫计委专栏,及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医疗信息、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2018年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策、政务信息413条,同时将18项涉及人才招聘、职称报名与考试、医院审批、采购等事项通过网站发布等形式进行了公示、公告,公示期间未接到举报或不同意见。二是做好信访办理工作。开通咨询电话、网站留言系统、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接待来访,摆放《普洱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目录》查询的方式,进行人工答复。2018年共接到信访4件,96128咨询电话6个,人员来访16起,市政府网站市民咨询5条,投诉4条,均给予了满意答复。三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进行发布。与市级媒体合作,刊发《普洱日报·卫生与计生》专刊14期,制播《卫生与计生》专题电视栏目20期,开辟《掌上普洱》APP和《普洱手机报》、普洱广播卫计专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简报等媒介,发布政务信息约2100条次。四是按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委对2017年“三公”经费及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及执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核算,并于规定时间内在市政府网站三公经费公示专栏以及普洱卫生计生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布。五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制定《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解读工作制度》,采取街头宣传、发放宣传品、张贴宣传画以及电视、广播、手机APP、报纸、网站等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2018年重点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以全面二孩政策为重点的计生政策、健康扶贫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0条。六是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健上线市广播台政风行风热线,对医改政策、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等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回答了听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七是加强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建设。采取开通咨询电话、网站留言系统、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接待来访,摆放《普洱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目录》和《普洱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指南》查询的方式,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公众政务信息问题。八是做好进驻政务中心工作。按照普洱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要求,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有24项进驻普洱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全面覆盖日常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并且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完全录入,做到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承诺事项、责任科室、联系电话等的公布、公开。按照普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完成24项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一步规范了办事流程,明确了行政职能,优化了服务程序。九是梳理完善普洱市卫生计生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要求,全面清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制定权力清单,保留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175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检查40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权力7项。十是制定下发了《普洱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公用互联网群组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公用QQ群、微信群等公用互联网群组的管理。十一按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公布涉及社会关切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2条,市政协提案办理复文4条。
(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卫生项目工作实际,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重大项目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严格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信息的收集、公布、管理和使用,加强行业监管,做到条块结合。二是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重点公布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土地使用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重大事项以及信用信息等信息。三是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对公开的内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发布信息。公开内容以项目为中心,以审批流程为主线,主动公开重大项目建设的立项、招标投标、征地、施工管理等内容。实施的重大卫生项目均在云南省政府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布招投标信息。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确保招标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5个,总建设规模34463平方米,总投资14446万元。投资计划已下达,项目资金已到位。截至2018年11月底,5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已完工1个,累计完成投资10901.12万元。2018年下达4个项目(江城县中医医院、澜沧县第二人民医院、澜沧县妇幼保健院、思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规模28200平方米,总投资12484万元。截至11月底,4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104万元。通过努力,全市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所有项目均按照要求对建设情况进行了公开。
(三)全面深化医疗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合理设置医疗机构,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部门网站上对外公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了医疗机构设置的数量、布局和结构,为加快发展社会办医提供了依据。二是公开了医疗机构审批程序。明确了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并将医疗机构审批信息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三是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醒目位置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对诊疗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及时提供住院每日费用清单和累计费用清单。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住院费用日清单制,患者出院提供累计费用清单,方便患者查询。五是公开预约诊疗联系方式。市、县级公立医对外公开预约诊疗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择期就医。六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外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七是全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院务公开和相关诊疗服务信息和便民惠民政策和措施的宣传,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借我市被确定为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全面启动改革试点工作之机,协调市级各大主流媒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网站、大型广告、医院专栏、电子显示屏等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密集型地宣传普洱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陆续刊发、推出或播出医改政策解读、医改工作动态等。八是开展全面二孩政策宣传,采取街头宣传、发放宣传品、张贴宣传画以及电视、广播、手机APP、报纸、网站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健康扶贫信息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健康云南建设工作和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健康扶贫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惠及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的要求,普洱市卫生计生委主要围绕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四重保障”措施落实等方面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各项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和公开。一是明显位置放置大型户外宣传牌及标语。在普洱市区人流、车流量大集中的飞机场、高速公路口、主要干道路口显著位置,放置大型户外宣传牌,医疗机构有宣传标语、宣传栏。二是各种活动日扩大宣传面。利用街天、各种活动日开展义诊及脱贫攻坚健康扶贫政策、健康知识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提高知晓率。全市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机构联动,开展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活动”,共组建622支健康扶贫工作队,深入乡镇、村组,扎实开展“大宣讲、大帮扶、大落实、大走访”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言语为老百姓讲解常见病、多发病的日常保健预防和常用药服用等健康指导;讲解健康扶贫政策,发放相关宣传资料,义诊随访服务慢患者59423人次。三是多种类宣传品入户宣传。印制发放健康扶贫工作手册、政策解读宣传单、口袋书、健康服务证、明白卡折页、日历、纸杯、扑克等宣传品150余万份发放各县区,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入户宣传。四是多形式、多语言宣传。积极发动各县区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歌舞、小品、顺口溜等宣传,并将宣传政策制作成拉祜语、佤语、僾尼语少数民族语言光碟在少数民族地区宣传,让脱贫攻坚政策健康扶贫政策深入人心,随处可看、可了解。五是利用村两委、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驻村扶贫干部、乡村医生、计划生育宣传员等5支队伍做好宣传,以多种形式、通俗易懂的加大对《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政策及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力度,将健康扶贫“百日行动”宣传与长效宣传紧密结合,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共开展健康扶贫知识讲座1051场次,基层健康扶贫队进村入户宣传187556人次。六是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APP网络平台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脱贫攻坚健康扶贫政策及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知识,实现政策宣传多渠道全媒体覆盖。 2018年普洱电视台播放新闻及专题短片16条,《健康扶贫简报》30期,健康扶贫信息在云南省扶贫热线、云南医改等新媒体平台采用666条,开通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微信平台,设置手机彩铃,要求普洱市健康扶贫成员单位,全市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统一采用健康扶贫宣传手机彩铃、微信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大日常督查检查的力度。2018年,结合医院巡查、等级医院追踪检查、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对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推动了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普洱市卫生计生委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为保障依申请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委采取开通咨询电话、网站留言系统、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接待来访,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普洱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目录》查询的方式,公布依申请公开书面申请的办件程序,要求对所有书面申请进行严格登记,处理书面申请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填写《依申请公开书面申请处理单》,并签字盖章。申请属于公开范围的,由委信息宣传科受理受理申请后,协同相应业务科室,在5个工作日内收集、汇总申请信息,并及时按照申请人指定的方式发出信息,委党办对以上办理过程进行监督。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委十分重视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确定了办公室和医政科专人分别负责接听、接待和咨询,并在网上公布咨询服务热线、开设网上信访和留言专栏。采用“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实现了信息资源为民服务的有机整合。同时,我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委党办负责对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外,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目前,尚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201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问题和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全面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委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各个科室都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虽然我委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和后期完善工作,但离政府和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的总量还不足,部分信息公开的不够全面或不够及时。针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有序地推进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普洱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12月31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普洱市卫生计生委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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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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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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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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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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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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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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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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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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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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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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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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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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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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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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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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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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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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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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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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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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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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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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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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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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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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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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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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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大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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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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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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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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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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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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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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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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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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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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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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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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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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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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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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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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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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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张瑜 审核人:邱继东
填报人:张嵩玮 联系电话:0879-2126590
填报日期: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