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3 年云南省戏曲进乡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普洱市实际,现制定普洱市2023年戏曲进乡村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市、县(区)为基本单位,安排各级各类戏曲演出团体深入农村基层,组织戏曲知识培训和普及,为人民群众提供戏曲等多种形式的文艺演出,推进戏曲艺术在农村地区的传播普及和传承发展,促进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实现优秀文化成果与广大农民群众共享,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文化获得感,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促进乡村文化振兴,为“文化润滇”注入活力,助力文化强省建设。
二、活动主题
“我们的中国梦·七彩云南情”——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全市戏曲进乡村工作,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戏曲类项目为基础,以专业文艺表演团体为主、群众文艺表演团体为辅,组建“轻骑兵式”演出小分队,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村晚”、“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戏曲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开心广场月月演”、“结队子·种文化”、“送戏下乡”、“乡村振兴”、“国家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进一步丰富提供主体、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服务效果。创作大量“带露珠、冒热气、接地气”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戏曲进乡村,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解决农民“看戏难”问题,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二)时间地点
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统筹指导安排当地文艺团(队)、文化馆,根据“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省厅下达指标任务,结合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合理安排“戏曲进乡村”演出,制定工作方案或计划,包括演出内容、演出时间、演出地点,节目内容要符合基层群众的观赏习惯,演出时间每场演出不少于90分钟;演出地点以乡(镇)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现有场地为主,充分发挥好基层文化阵地作用;演出尽量安排在重要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错开农忙、自然灾害和当地其他重大活动时段。
(三)参与对象
1.基层农民群众
2.市、县(区)各级各类文艺表演团队(含市民族歌舞团、各艺术院校演出团队、优秀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队、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队、传统戏曲民间帮社等)
3.市、县(区)文化馆
4.戏曲艺术专业人员(含艺术专家、表演人才、非遗传承人和志愿者等)。
5.其他相关的社会团体和人才资源。
(四)主要任务
2023年全市计划完成戏曲进乡村演出活动不少于689场。每场演出活动不得少于90分钟,戏曲节目须占三分之一以上。
1.市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全年完成戏曲进乡村活动不少于80场,主要依托“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开展。
2.市文化馆全年完成戏曲进乡村活动不少于12场,主要依托“月月演”、“送戏下乡”、“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企业、校园、军营)等开展。
3.全市10个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全年完成戏曲进乡村活动不少于597场,其中9个脱贫县96个乡镇576场(每个乡镇演出全年不少于6场),思茅区7个乡镇21场(每个乡镇演出全年不少3场)。
4.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馆、市民族歌舞团举办戏曲专业培训班不少于4期。
(五)主要形式
1.组织戏曲演出。根据农村实际和当地农民文化需求,主要推出杀戏、花灯剧、京剧、滇剧、彝剧、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作品,结合当地民族民间歌舞等元素组台为90分钟左右演出节目,组织各级文艺表演团队、文化馆、戏曲艺术家或社会团体(队)进乡入村演出。演出场所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舞台、文体广场及其它具备演出条件的场地进行,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和多媒体观看经典剧目等形式进行。演出形式既可以是整台演出,也可以是名段集萃。
2.开展戏曲培训和普及。根据当地民族文化资源特点和农民群众的欣赏习惯,开展形式多样的戏曲艺术鉴赏、戏曲知识普及和戏曲艺术传播活动。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组织戏曲专家、非遗传承人和知名戏曲票友作为文化志愿者深入乡村讲解戏曲知识,开展戏曲辅导。鼓励有条件的文化馆、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戏曲体验活动。统筹建设优秀戏曲数字资源库,通过“公共文化云”平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为农民群众提供线上戏曲服务。
3.培育农村戏曲团队。各县(区)、各相关单位每年举办的戏曲专业培训不少于4期,支持农村地区小剧团、戏曲社团和戏曲表演队发展,增强农村戏曲自我传承发展能力,让农民多渠道、多途径参与戏曲体验,享受戏曲服务。鼓励戏曲艺术表演团队与农村戏曲团队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对农村文艺人才、农村小文艺队进行传帮带,帮助他们提高创作水平和表演能力,带动当地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结合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和“阳光工程”“春雨工程”“圆梦工程”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吸纳更多的本土戏曲人才和戏曲爱好者加入文化志愿服务队伍,丰富戏曲志愿者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馆、市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按照《普洱市2023年戏曲进乡村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确开展活动的目标任务、内容方式、时间步骤和经费投入等,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活动开展时间步骤。同时,加强对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和监测,年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预算安排、经费投向和人员奖惩等挂钩。
(二)严把活动质量关。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总结分析,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升本地戏曲进乡村活动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采取问卷调查、直接访问、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要组织有关专家人员,按照“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观赏性”原则,研究确定本年度戏曲进乡村的剧(节)目目录,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本地区演出剧目报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确定次年演出剧目,并向同级宣传部门报备。县级文化和旅游局将本地区演出剧目在上年度的11月30日前,通过“云南公共文化云”、“文化和旅游资讯”、单位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向社会公布。
(三)规范政府采购。把戏曲进乡村活动纳入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根据“自上而下、以需定供”的原则,严格遵守招投标工作,规范程序,确保公开、公正、规范地确定承载主体。承载主体不分所有制性质,考虑到就近服务,降低成本以及我市戏曲艺术表演力量构成等因素,服务主体以市、县区表演团队为骨干,各级戏曲表演团体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等为补充,鼓励整合资源和经费,统筹安排县(区)的演出活动。节约成本,提升演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四)落实经费保障。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戏曲进乡村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文旅办发〔2023〕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2〕389号)下达我市2023年戏曲进乡村经费288万元。目前,已由省财政按照每个乡镇每年配送6场演出,每场补助5000元的标准核定下拨到9个脱贫县(详见附件),思茅区按照现有渠道,统筹安排落实。市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戏曲进乡村补助经费,结合市财政将按常规给予80万“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补助安排,市文化馆、思茅区文化馆不再给予单独补助经费,把戏曲节目融入“月月演”、“送戏下乡”、“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企业、校园、军营)等演出活动完成任务指标。全市戏曲进乡村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戏曲进乡村工作开展。
(五)扩大宣传推广。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馆、市民族歌舞团要加大戏曲进乡村工作的宣传力度,依托海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加大戏曲进乡村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农民群众参与活动,观戏、赏戏,学习戏曲知识,充分体验传统戏曲魅力;要善于挖掘活动中涌现的亮点,讲好文艺工作者服务基层的故事,宣传各族群众歌颂党、歌颂新时代、歌颂美好生活的动人画面。“学习强国”平台将开设专栏,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按照“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的要求,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六)确保安全活动。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把好安全关。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内容关、演员关,防止主题活动口号式、庸俗化,努力做到以文化人、陈风化俗;要严把活动安全关,制定活动安全和突发事件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人员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演出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