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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索引号: 1019-06_C/2018-0227002 公开目录: 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 2018-02-27 09:36:5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普洱市水务局局领导工作分工

 

 

根据局领导工作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市水务局领导分管和联系工作作如下调整:

(一)罗成林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水务局党组、行政、局直属机关党委全面工作。

分管思茅河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处

(二)龙春文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工青妇、离退休人员、人事教育、科技外事、市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创卫、创文明城市、安全监督、消防、扶贫等方面工作。对分管工作所涉及的招投标和工程建设进行监督与管理。

分管安全监督科、人事教育科、直属机关党委办

(三)粟邦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办公后勤、资产财务、深化改革、信访、信息、政务公开、水利信息化、水土保持等方面工作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工作。对分管工作所涉及的招投标及工程建设进行监督与管理。

分管办公室、水土保持科(普洱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四)罗文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地名普查、农业普查、稽查等方面工作,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工作。对分管工作所涉及的招投标及工程建设进行监督与管理。

分管农村水利科(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科)、建设管理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协助罗成林同志分管普洱市中心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五)唐浩波  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规划计划、水电移民、投融资、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统计等方面工作,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工作。对分管工作所涉及的招投标及工程建设进行监督与管理。

分管规划计划科、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市水利电力学会

(六)马俊荣  党组成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利反恐、应急管理、江河治理、山洪灾害防御、电站库区等方面工作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工作。对分管工作所涉及的招投标及工程建设进行监督与管理。

分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电站库区管理局

协助龙春文同志抓扶贫工作。

联系市水文水资源分局

(七)林礼  党组成员、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政策法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普法、水生态文明建设、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河长制等方面工作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工作。对分管工作所涉及的招投标及工程建设进行监督与管理。

分管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河道管理保护科(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水利工程管理局。

(八)阿金雄  调研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张宝林  调研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王炽  副调研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协助粟邦良同志负责督查、档案、保密、综治维稳、信息、政务公开,局机关、局属单位的各项考核等工作;协助罗文生同志负责农村水利等方面工作。

协助粟邦良同志分管办公室。

协助罗文生同志分管农村水利科。

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周禹  副调研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协助罗文生同志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稽查等方面工作。

协助罗文生同志分管建设管理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李忠  副调研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主持市水务局机关工会全面工作。

协助龙春文同志负责局直属机关党委、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城市等事务、协助马俊荣同志负责电站库区管理工作。

协助龙春文同志分管局直属机关党委办。

协助马俊荣同志分管市电站库区管理局。

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局领导分管工作实行AB角制度。具体如下:

龙春文——罗文生

粟邦良——唐浩波

马俊荣——林  礼。

三、本分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请局领导于文件印发之日按调整后的分工做好有关交接工作。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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