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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1019-/2023-0206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2-06 08:34:52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普洱市水务2022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按照《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普发〔20228号)和《中共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普治市办〔202215号)要求,现将普洱市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政府作用更好发挥

(一)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推进职能配置精准化、业务协同一体化、数字智控高效化、资源调配动态化、权责职能法定化,系统性增强政府执行力。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依法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强边固防等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合理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二)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2022年年底前编制完善三级权责事项清单和备案管理、公共服务等事项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规范统一。2022市水务局建立完善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机制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深化和拓展清单运用,明确权力边界,明晰职责范围,实现权责制度化、流程标准化、运行规范化。

(三)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四)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推行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2市水务局13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2022市水务局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探索以承诺制为重点的极简审批2022年市水务局完善了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精简申办资料,优化审批流程,将本部门涉及的13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上线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减少纸质材料率56%、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100%最多跑一次事项率100%、压缩审批时限率75%(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不含技术评审时间)。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符合承诺制管理条件的项目实行承诺制管理,即来即办、现场办结。

(五)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其中市水务局简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形式取水许可审批,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认真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广应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六)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工程项目审批改革,整合审批管理系统,其中市水务局负责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审批已实现联合集中审批。

(七)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全面优化涉企审批服务,实现企业登记业务全程无纸化、零见面,其中普洱市水务局涉及的13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上线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减少纸质材料率56%、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100%最多跑一次事项率100%、压缩审批时限率75%(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不含技术评审时间)。

(八)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明事项清理,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公布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2022市水务局涉及的13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全部实现了告知承诺制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动态更新。

(九)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人民银行普洱中心支行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实现宽进严管、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审管联动。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人民银行普洱中心支行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堵塞漏洞,提高效能科学制定监管计划,强化监管与执法有效衔接。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人民银行普洱中心支行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人民银行普洱中心支行统一建成并持续完善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推动形成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监管体系。

(十)2022市水务局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健全完善了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在本部门采购、招投标以及涉及市场主体的监管中大力推广使用,扎牢本部门公平竞争性审查,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完善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机制。

(十一)2022市水务局根据水利行业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精准化水平严格执行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2022市水务局所有权责清单均在机构编制网上对外公开。

(十二)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服务管理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服务管理局深化政务服务省内通办 跨省通办加快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化繁为简,使政务服务触手可及、精准直达、优质高效。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服务管理局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局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服务管理局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巩固提升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完善一部手机系列产品,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政务服务管理局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多渠道提升政务服务的广度、速度和温度。

(十三)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十四)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普洱中心支行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认真做好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上报。

(十五)2022市水务局认真按要求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规定,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

(十六)2022市水务局认真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差评事项的回访整改。

二、健全制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一)2022市水务局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推动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体现时代特征具有普洱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2022年市水务局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坚持慎立多修,精选立法项目,科学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着力实现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其中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2022121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对外公布并于202311日起正式施行。

(二)2022市水务局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落实政府立法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增强立法工作的协同性,统筹推动关联配套的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2022年市水务局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加强政府部门间立法协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政府规章。2022年市水务局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政府立法工作。2022年市水务局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改进立法方式,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2022年市水务局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完善立法信息化系统,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立法工作网络化、智能化。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经过两年的立法程序2022121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对外公布并于202311日起正式施行。

(三)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推动完善法规规章常态化清理机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和意见收集、整理、分析、采纳、反馈机制。

(四)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五)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细化统一审核审查范围、标准和纠正措施,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2年市水务局认真做好本单位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细化完善了本单位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和操作流程

(六)2022市水务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着力实现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2022年市水务局作出重大决策前均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2022年市水务局未出现违规决策的情况。

(七)2022市水务局认真配合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市审计的监督,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

(八)2022市水务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要求落实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到公众意见充分吸收、专家论证独立客观、风险评估应评尽评。2022年市水务局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均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政府决策公平、透明、可预期,并对可能产生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风险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评估全覆盖。2022年市水务局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按照突出针对性、具备可行性、保留灵活性、提高透明度原则,结合实际明晰目录范围。

(九)2022市水务局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并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2022年市水务局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2022年市水务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对决策内容作出重大调整的,视同新的决策事项依法依程序办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精简规范执法队伍,继续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推动执法端口前移、执法重心向县 (区)政府下移、执法体系向乡镇 (街道)延伸。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理顺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关系,提高执法综合效能,进一步厘清各层级执法职责。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极探索开展综合一体化执法集成改革。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乡镇 (街道)与上一级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试点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综合查一次联动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三)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四)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权益保障机制,改进基层执法难的问题。

(五)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完善行政执法权限争议协调机制。

(六)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委网信办、普洱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普洱中心支行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边境管理、疫情防控、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委网信办、普洱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普洱中心支行加大网络行政执法力度,推动网下管什么,网上就要管什么,实现网络执法监管全覆盖。积极配合市委网信办、普洱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普洱中心支行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七)2022市水务局严格依法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2022年市水务局未发生赔偿、惩罚情况。

(八)2022市水务局持续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2022市水务局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

(九)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聚焦行政执法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全面落实网上考试制度,统筹开展在岗轮训等工作。2022年市水务局严格执行市司法局印发的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规范化水平。2022年市水务局极配合市司法局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2022年市水务局严格执行《云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云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适用法定程序,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2022市水务局持续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2022年市水务局所有涉企行政检查均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和综合查一次方式开展。2022年市水务局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2022市水务局没有做出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2022市水务局未发生将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执法依据的行为

(十一)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加强非强制行政手段运用,明确轻微违法告知承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的适用范围和程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推动清单具体化、标准化。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二)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2022市水务局严格按照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以案释法,以案学法,以案用法。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疫情防控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积极配合市司法局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打造综合型”“一站式智慧调解工作平台,坚持用系统观念化解矛盾,加强源头治理。

(二)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其他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2022年市水务局没有发生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涉及房屋土地征收、移民搬迁安置、旧城改造等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以及法院书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

(三)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逐步提高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比重。2022市水务局积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2022年度市水务局没有发生需要履行行政裁决案件。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机衔接,健全良性互动机制,努力实现行政复议后行政机关败诉率逐步下降,促进依法行政。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四)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生效裁判文书履行率及司法建议落实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2022市水务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需要出庭应诉

五、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完善应急管理相关制度和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加强监测预警、信息研判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重大敏感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建设,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

(三)2022市水务局持续规范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明晰行政权力边界。

(四)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指挥平台、救援基地、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数字应急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预警、识别、分析研判、治理等全方位联合防控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抵御重大风险能力。

(五)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稳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规范救援程序,熟悉装备性能,掌握处置要领,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2022市水务局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六)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七)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落实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制度。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2022市水务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2022年市水务局单位主体干部职工个人均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二)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松绑减负机制。

(三)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督查室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编办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四)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2022市水务局没有下达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没有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2022年市水务局严格落实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优化加强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五)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市水务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目录引领公开、巩固公开、深化公开。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持续深化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全面提升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工作质量,积极运用多元化方式开展政策解读,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率。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加强政务公开窗口建设,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有效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改革政务公开传统模式,实现政府对社会公开、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公开并重,确保宏观政策在向社会公布的同时,同步精准直达基层一线。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普洱中心支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管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推送至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普洱中心支行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行为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取消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

七、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提升政府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一)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数字经济局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数字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提升全面网络化、高度智能化、服务一体化的现代政府治理能力。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涉水务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数字经济局以高效办好常规事、完整办成一件事、可以办理更多事为目标,不断迭代升级一部手机办事通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数字经济局以事项上线为原则、不上线为例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 指尖办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数字经济局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快政务云建设,加强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二)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推进政府内部业务办公流程整合优化,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业务信息实时在线、数据实时流动,构建智慧政务一体化服务体系

(三)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推动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联通汇聚、资源共享共用。

(四)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智慧执法,坚持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构建行政执法数字化平台,强化执法信息数据汇总运用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开发执法风险点自动预警、智能分析研判、文书自动生成、办案环节信息比对验证排查等实用功能,推动科技创新手段深度应用。

(五)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探索建立电子执法档案,统一归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信息。

八、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一)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履行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市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2022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

(二)2022市水务局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2022年市水务局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2022年市水务局没有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的行为。

(三)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2022年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落实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

(四)2022市水务局持续配合市委组织部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五)2022市水务局持续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六)2022市水务局持续配合市委组织部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健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着力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

(七)2022市水务局持续鼓励、支持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考试。

(八)2022市水务局积极支持市司法局对全市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规定。

(九)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强政府立法队伍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人才培养和储备。

(十)2022市水务局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省水利厅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十一)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作用发挥、履职激励机制

(十二)2022市水务局积极支持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专家库,参与政府立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及法治政府建设调研、论证、评估、督察等工作,提升咨询专业化水平。

(十三)2022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成效宣传力度,推广基层创新举措,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工作存在问题

《中共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普治市办〔202215号)涉及内容多,跨度广,诸多工作需要连续不断推进,市水务局属于行业行政部门,对法治工作研究还不够深入,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懂法、学法、用法的理念还没有完全形成。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水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将在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特别是在中共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按照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普洱建设规划(2021-2025年)、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市水利系统蔚然成风。

 

 

普洱市水务局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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