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修订版)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技术复核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普洱市组织技术单位对云南省水利厅和珠江委技术复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现将修订后成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20日-2023年1月31日
联系人:许曜
联系电话(传真):0879-2122752
电子邮箱:peshzb@163.com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普洱市水务局(邮编665000)
附件:1.普洱市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复核表1
2.普洱市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复核表2
3.普洱市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复核表3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