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帮助下,普洱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版,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积极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坝安全鉴定及降等报废、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防汛三个责任人,小型水库专项检查问题整改等工作,使已注册的296座水库运行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进一步发挥水库综合效益。2021年度开展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1)灾后薄弱环节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普洱市有11件薄弱环节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投资4件,地方投资7件。目前为止,地方投资的思茅区麻粟树、孟连县勐柏、班卡、糯董、西盟县富母乃、马散,镇沅县文况水库7件水库已完成竣工验收。中央投资4件,墨江县公馆水库、青沙水库、窑房水库、西盟县永光水库,窑房水库已完成竣工验收,其余三件已完成建设任务,正在整理资料完成竣工验收。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3座:主要涉及到思茅区纳贺、茨箐河、那课落水库,目前已完成大坝安全鉴定,正在开展除险加固初步设计中,确保2021年12月完成建设任务。
(2)历次规划(方案)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遗留问题整改,普洱市思茅区小洪坝塘水库等7件存在地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的问题,已积极向思茅区政府争取配套资金,完成整改。
2.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降等报废工作。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降等报废工作的通知》(办运管〔2020〕40号)。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62件,完成率100%,完成小(2)型水库降等1座报废5座。
3.真落实省2020年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要点
(1)推进小型水库安全专项检查问题整改。2020年普洱市收到《云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珠江委暗访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函》(云水办督2020-1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对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和责任追究的通知》(〔2020〕-511),以及《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和责任追究的通知》(〔2020〕672)共3份。水务局和水库管理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全面自检自查,排查水库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2)中小型水库管理。普洱市现已注册中小型水库296座(降等1座报废5座,新增注册6座,中型水电站、小(1)型水电站各1座,小(1)型水库4座。一是完成县(区)乡(镇)两级专项检查全覆盖,抽查率100%;市级抽查75座,抽查率24.9%。二是持续开展水库垃圾围坝整治工作,保持水清岸绿湖美的水利风景,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完成全国水库运行管理系统水库信息录入。四是按时完成298座水库的大坝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及度汛安全三个责任人的公示,16座中型水库上报省厅,由省厅公示,81座中型、小一型水库在普洱日报进行了公示,217座小二型由县(区)公示。五是按时完成263座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的网络培训。六是完成16座中型水库水文资料原始数据的录入、校核、整编及审查工作,目前正进行复核及刊印。七是组织参与省厅的移动巡查app系统培训2期,督促全市16座中型及部分小型水库管理单位(有通讯条件)使用移动巡查系统,提高水库巡查能力。八是督促落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按照省工管局的安排部署对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实行进度月报制,目前已全部完成投资1068万。九是收集整编普洱市2021年小型水库雨水情、安全监测设施项目及预估新增小型病险水库。
4.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依据《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中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准,尊重历史问题,依法依规,推进水利工程划界工作的有序开展,如期完成水利工程的划界工作,
(1)水库工程。目标任务291件,完成291件,完成率100%。
(2)水闸工程。目标任务13件,已完成13件,完成率100%。
(3)堤防工程。目标任务30件,已完成30件管理范围划定,完成率100%。
(4)泵站工程。目标任务4件,已完成4件,完成率100%。
(5)大中型灌区工程。目标任务13件,已完成13件,完成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主任室、办公室一、办公室二、办公室三、办公室四、资料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 590.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0.65 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21年度收入合计 590.65万元,2020年586.04万元,比上年增加4.61万元;增加较多的原因是:2021年1月2名在职人员调入单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59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65万元,占总支出的99.15%;项目支出5.00万元,占总支出的0.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度支出合计590.65万元,2020年586.04万元,比上年增加4.61万元;增加较多的原因是:2021年1月2名在职人员调入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5.65万元。,2020年581.04万元,比上年增加4.61万元;增加较多的原因是:2021年1月2名在职人员调入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6.57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74%。办公 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6%。人均0.9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万元。与2020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万元。对比无增减。项目经费用于开展62名老干部慰问健康讲座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0年586.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增加4.61万元;增加较多的原因是:2021年1月2名在职人员调入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生育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在职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单位部分及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7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薪酬和单位办公运行费用及退休63人的活动费用。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无增减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 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占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 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2.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1万元,固定资产5.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0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21年资产具体构成:货币资金7.01元;占资产总额的55.32%;其他应收款398.63元,占资产总额的0.32%;固定资产5.6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4.36%;无形资产0元,占资产总额的0%。
2021年末,资产总额12.67万元,比上年14.19万元减少1.52万元,减幅为13.39%,减少的原因:1、货币资金减少0.4万元;2、其他应收款0.04万元;3、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16万元;4、无形资产减少0元; 2021年末,负债总额7.12万比上年减少0.36万元。处置房屋面积1679平方米,账面原值214163.47元,原因为2021年财政批准划转资产到其他单位。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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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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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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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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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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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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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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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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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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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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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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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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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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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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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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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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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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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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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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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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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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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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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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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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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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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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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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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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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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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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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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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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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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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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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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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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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 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 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3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