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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
索引号: 1019-/2022-090800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9-08 09:10:0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

 

投诉反映问题

普洱市澜沧县惠民乡月亮湖引水工程勐宋河引水坝工程处于生态红线范围内,影响下游水电站发电水量及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该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问题,属于民事纠纷问题。1.澜沧县月亮湖水库引水工程建于生态红线划定以前,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问题。2.澜沧县月亮湖水库引水工程不存在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3.澜沧县水务局完成取水口计量设施安装并实施测量,与下游水电站业主共同就工程引水影响电站发电水量问题进行评估论证,完成《资产评估咨询报告》;双方就补偿问题进行多次协商,但终因意见分歧较大而未能达成共识,将依法依规进入司法程序。

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

1.尽快与电站业主就工程引水影响电站发电水量问题进行评估论证,并按照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做好相应补偿工作。

2.完成流量计量设施安装。于2021625日完成在月亮湖引水工程引水管道取水口处加装流量计量设施,及时启动引水水量测量,精准掌握工程取用水情况,提供科学的补偿依据。

完成情况:

1.经核查,澜沧县月亮湖水库引水工程建于生态红线划定以前,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问题。

2.经核查,澜沧县月亮湖水库引水工程不存在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3.澜沧县水务局与下游水电站业主共同就工程引水影响电站发电水量问题进行评估论证,完成《资产评估咨询报告》,完成取水口计量设施安装并实施测量;就补偿问题进行多次协商,但终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而未能达成共识,将依法依规进入司法程序。

4.202297日,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成验收组对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

责任单位和联系电话

普洱市水务局

0879-2141458

注:“调查核实情况”内应写清楚案件属实情况,对举报不属实问题,只需填写“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责任单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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