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威远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威远江流域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与2019年7月获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本规划范围为威远江整个流域,涉及行政区主要包括思茅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规划总体目标是建立和完善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调控体系、防汛抗旱减灾安全保障体系、民生水利惠民保障体系、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保障体系、水务管理与发展保障体系五大体系。统筹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防治水害的关系,以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提高流域管理水平,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普洱市水务局
联系人:赵泽渊
联系电话:1898793669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喆
联系电话:022-28703225
E-mail:171332881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在现状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特点,预测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缓解措施,并综合分析工程建设的利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工程建设是否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规划实施的态度。
(2)您认为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已造成了什么影响;未建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什么,建议采取何种防治措施。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7d7XoFCQFkcokV0jotO3w
提取码:5w5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表
八、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普洱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