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局位于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成立于2016年6月由普洱市水务局技术培训中心更名为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局,是普洱市水务局下属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19年5月机构改革原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与我单位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合并为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单位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有关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组织管理全市水库大坝的注册登记、安全坚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型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交接、运行管理和后评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申报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协作市水务局相关科室开展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配合水务局相关科室指导水价改革开;负责全市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监督指导已建水库的运行管理。
2.完成16座中型水库水文资料原始数据的录入、校核、整编及审查工作,目前正进行复核及刊印。
3.督促落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一是按照省工管局的安排部署对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实行进度月报制,目前已全部完成投资961万。
4.加快推进灾后薄弱环节除险加固项目。我市列入灾后薄弱环节除险加固项目共计7件。
5.推进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和水情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6.积极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 。积极推动了景东县杜鹃湖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目前正在完善杜鹃湖水利风景区规划。
7.积极配合水利部、云南省水利厅“四不两直”督查中问题清单的整改。
8.积极推进水库安全鉴定。2019年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共计20座。
10.积极推进水库降等与报废。2019年列入降等与报废计划的共计11件项目,目前已完成
11.积极完成市局交办的任务:对已建水库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和排查;对梅子湖周边开发区的土地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指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1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5,878,776.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78,776.8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 3,615,816元,增幅159.78%,增加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2019年5月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入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新增10名人员经费,二是退休人员离退休生活补贴由单位发放,故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5,901,467.19元。其中:基本支出5,855,931.19元,占总支出的99.23%;项目支出45,536.00元,占总支出的0.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61,196.72元,增163.43%,增加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2019年5月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入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新增10名人员经费,二是退休人员离退休生活补贴由单位发放,故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55,931.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65,660.72元,增幅 167.36 %,增加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2019年5月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入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新增10名人员经费,二是退休人员离退休生活补贴由单位发放,故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536.00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慰问及退休职工开展健康讲座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让老年人参与当前形势下的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系列活动。与上年对比减少4,464元,减幅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8,776.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去年结余教学管理费支出22690.36。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管理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0,10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生育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419,51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单位部分及大病保险。
3.农林水(类)支出2,482,5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薪酬和单位办公运行费用及退休64人的活动费用。
4.住房保障(类)支出276,6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7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领导重视及办公室加强管理做好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382.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5,382.00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领导重视及办公室加强管理做好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07,504.03元,其中,流动资产72,477.2元,固定资产35,026.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317,444.44元,减幅 74.7 %,减少的原因2019年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为流动资产减少22,534.1元,无形资产减少4,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7504.03
|
72477.2
|
|
|
|
|
35026.83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2019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公开9表-公开13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