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水务局关于《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
管理条例(听证稿)》听证会听证代表、
旁听人申请有关事宜的公告
(第2号)
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公开透明地做好《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起草工作,普洱市水务局拟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听证稿)》听证会,为有序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代表、旁听人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代表和旁听人条件及要求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1.年满18周岁,关注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工作的公民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居住地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2.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人。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普洱市水务局推荐产生。
(二)旁听人
旁听人名额为5人:1.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2.由行政机关派员参加。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普洱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普洱市水务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网络方式报名。报名信函寄至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水务局(邮政编码:66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2122752(电话号码);网络报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peshzb@163.com。
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17:00。
三、其他事宜
普洱市水务局将于2020年8月2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并另行发布公告明确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联系人:石依然,联系电话:2122752。
普洱市水务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