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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1019-/2019-0918003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18 11:19:04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提供勘测设计服务为宗旨,业务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民用建筑设计,电气设备安装,水利水电工程附设工程勘察。取得以下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测证书(工程勘测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乙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乙级)。并于200312月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责任要求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12018年设计院的转企改制工作。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办发〔201811号)要求,正在进行征求职工转企改制意见的工作,根据收集整理的意见建议修改好改制方案之后上报市局。

2、新建项目完成情况。一是墨江县景坝水库工程按时完成可研阶段设计,现报告正在修改中;孟弄乡引水工程按时完成实施方案设计修改;癸能龙洞水库工程按时完成可研阶段设计修改,初步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西盟县代格拉水库工程可研阶段设计评审修改正在进行中;南弄河、格浪埂堵河、南卡镐河河道治理工程按时完成初步设计。三是孟连县南垒河、南卡江河道治理工程按时完成初步设计;芒井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江城县克扎河水库按时完成初步设计工作。五是完成勐先大河(夹象沟至宣德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六是完成镇沅县文况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完成镇沅县2017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振太镇山街项目区实施方案枢纽工程(香樟河坝塘)变更设计。七是完成普洱市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录入项目工作。八是及时组建工作队参与完成墨江县5.9级地震应急抢险工作。

3、服务好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宁洱县中寨水库工程、镇沅县班谷水库工程、丙果河水库工程、思茅区大田河水库工程、景东县青龙水库工程、江城县三国庄园水库工程、澜沧县谦六乡引水工程分别根据施工进度按时提供施工图。

4、加强内部管理和能力建设。抓管理是设计院2018年工作的一个主要目标。一是加强专业技术学习。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技术业务培训,全年我们派出了55人次参加水工、勘测、财务和质量管理等新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二是制定收入分配激励制度。本院以前无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造成干多干少一个样,混日子现象突出,因此年初研究制定了《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并于20181月开始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22,312,091.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29,429.03元,占总收入的40.0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379,312.60元,占总收入的59.9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49.76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900,328.73,其中:财政补助收入减少6,471,041.57,事业收入增加13,379,312.60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勘测设计收入不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由单位自行安排列入事业收入,不列入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20,073,520.74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1,463.91元,占总支出的62.03%;项目支出7,622,056.83元,占总支出的37.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460,749.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34,387.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增加较多;项目支出增加2,926,361.76, 主要原因是修建运动场馆及附属工程,各个工程成本费用增加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51,463.91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534,387.5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增加较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99%人员经费人均数222,995.67,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数66573.2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22,056.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26,361.76,,主要原因修建运动场馆及附属工程,各个工程成本费用增加较多。用于地质勘察费、测量费、设计费、评审费、土工试验费、水文分析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新建兴建气排球馆及5人制足球场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40,706.3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53%。与上年对比减少6,471,041.57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勘测设计收入不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由单位自行安排列入事业收入,不列入财政拨款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5,09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8,94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费()759,578.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67.8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33,930.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54317.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2708.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66904.3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343,82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2%。主要用于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7343827.3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7,85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28564.80元,住房补贴(项)2829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5,274元,支出决算为42,532.83元,完成预算的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232.83元,完成预算的1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232.83元,完成预算的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0.00元,完成预算的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将非税收入安排的“三公”经费列入年初预算,但年中我院将勘测设计收入不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自行安排列入事业收入,不列入财政拨款收入,因此年终决算时由非税收入安排的“三公”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核算,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与决算数差距较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96046.02元,下降9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2729.02元,下降84.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3317元,下降99.2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勘测设计收入不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自行安排列入事业支出,不列入财政拨款支出,因此年终决算数由非税收入安排的“三公”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核算,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与上年差距较大。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232.83元,占94.59%;公务接待费支出2,300.00元,占5.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232.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232.8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部门资产总额9,414,992.38元,其中,流动资产3,395,489.22元,固定资产4,067,258.43,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17,216.33元,无形资产893,170.00,减累计摊销158,141.6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08689.8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43560.51元,固定资产增加73761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1217216.33元,无形资产增加2103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414992.38 

3395489.22 

4067258.43 

 

701197 

 

3366061.43 

 

1217216.33 

735028.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7,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7,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7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121,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826,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6,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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