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水利水电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县(区)各有关单位:
普洱市水利水电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拟定于2019年5月召开评审会议,具体评审时间以市人社局文件为准。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国有企业、事业、非公经济组织中,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相关申报条件,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广电工程、地震、无线电、化学工程等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属于申报评审范围。
二、报送材料
(一)申报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提供的材料
1.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一式2份)、单位承诺书(1份)、公示材料、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身份证、学历证、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书(或协议书)、继续教育证书或专业培训证书、论文、技术工作报告或研究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2.高级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水利水电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一式4份)、《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表》(一式2份)、单位承诺书(1份)、公示材料、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身份证、学历证、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书(或协议书)、继续教育证书或专业培训证书、论文2篇、技术报告或研究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除必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可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主要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二)具体要求
1.根据省人社局要求,使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8版),使用A3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后中缝装订,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2.各有关单位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或推荐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所提供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册子第一页为目录,册子内容顺序要与目录顺序一致,即: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资格证、聘书(或协议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培训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料等。
4.国有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须进行学历认证。
5.各种证件中申报人的姓名、出生年月等要如实填写,若出现不一致情况,需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办理,由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6.资格证取得时间与各种申报材料中填写的时间必须一致,聘任书与协议书时间必须一致。若无聘任书,以协议书代替。
7.发表过的论文除提供正文外,还需提供刊物封面和目录复印件,交流过的论文须提供主办单位的入选通知书复印件。在提供的论文中要指定一篇代表论文。所有论文材料一律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代表论文、一般论文、作品、译文、技术报告等。
8.《水利水电工程系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3份,评审简表应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方可报送。
9.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若省级评委会承办部门有不同要求的,按其要求办理。
10.申报水利水电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的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各1份。各级证书主要包括技术员证、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各级聘书主要证明申报人员曾被聘任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累计年限。
11.申报材料一律装入材料袋,张贴评审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袋封面)上报。
12.《2019年度资格评议、评审名册》(附件7)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由主管部门汇总填写。
13.县及县级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规定执行。
14.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有关规定办理。
15.严格按工程系列试行条例、实施意见及职称的相关规定申报。若未按要求申报,不予受理。
16.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退回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1.报送时间:
2019
年
4
月
1
日
-10日
2.报送地点:普洱市水务局四楼人事教育科(思茅区民航路18号)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时间性强、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把好政策关、时间关和材料关,不合格的材料不予报送。如果市人社局、水务局会审后不合格的材料须退回由县(区)水务局会同县(区)人社局重新审核,以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按质、按时顺利完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http://www.puershi.gov.cn)的“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目上进行公示,欢迎查询和监督。
3.本通知及相关表格请登录电子邮箱自行下载,电子邮箱:zpwb2123075@163.com,密码:2123075。
未尽事宜,请与市水务局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姜玲、金娟,联系电话:2123075。
附件:1.评审材料一览表(请贴于材料袋封面)
2.水利水电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
3.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8版)
5.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表
6.单位承诺书(样本)
7.2019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普洱市水务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