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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水务局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1019-/2018-0929002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9 10:05:4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普洱市水务局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职责职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务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务行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太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管辖权限范围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部门之间和县级之间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定管理和保护河道、胡泊等水域、案线、河(湖)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道内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案件;负责河长制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和河长确定的事项。

2.机构情况。普洱水务局内设11个科室,即:办公室、规划计划科、水政资源科、建设管理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安全监督科、河道管理保护科(河长制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机构变化情况说明:2017年新增河道管理保护科(河长制办公室),将资产财务科并入办公室,内设科室个数不变。

3.人员情况2017年普洱市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1人),与2016年底编制数一致。

    2017年普洱市水务机关年末实有人数25人,与 2016年实有人数一致。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普洱市水务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普洱市水务局年初预算收入数1460.80万元,年末决算总收入248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8.90万元,其他收入0.08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总额为2487.98万元,比2016年决算总收入1508.88万元增加970.10万元,增幅64.30%,增加原因为:2017年新增黄草坝水库前期工作经费支出550万元,浦发银行贷款利息支出372.94万元,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支出9.99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普洱市水务局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见附件4、附件5)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2)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

2.组织实施

(1)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

(2)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5)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6)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8)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7年,普洱市水务局各项目专项资金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项目区群众满意度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历史欠账多。普洱境内农田水利设施分散、点多面广,多为沿河沟分布的小型引水工程和坝塘。大部分工程存在着设施老化、损坏严重、灌溉渠系坍塌及渗漏等问题,工程效益不能完全发挥。工程调蓄能力缺乏,防汛抗旱能力较低。在汛期,水毁较为严重,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修复;如遇枯水期和枯水年,又常常无水可引,亟需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来提高农田供水保障能力。

2.农村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一是各级政府水利投入不足,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农田水利发展资金被整合使用。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普洱市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普室字〔2016〕48号)有关精神,大量的水利发展资金作为涉农资金被各县进行整合,投入到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导致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经费不足,工程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甚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水利工程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一是从中央到地方,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但建成后的管养护资金很少,管理机构和人员不能按要求落实到位,部分水利工程存在无人管或管不到位的问题。二是部分群众认为水利工程是“国家建、集体管”,喝的是“大锅水”,只用不管不缴费。特别是农村水利工程,普遍存在不收水费或水费无法收取的问题,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导致大量小型水利工程严重老化失修、积病成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未能充分发挥,也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二)整改措施

1.建议建立健全农村饮水维修养护管理资金保障制度,纳入财政预算之内,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长效运行。

2.建议建立健全的水源地保护相关政策、措施,并严格执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积极落实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工作。及时将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项目主管部门,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评价结果经批准后,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切实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重视、协调配合是项目顺利实施的组织保障。普洱市政府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始终把水利发展的各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通力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稳步推进。

(二)严格程序、依规建设是项目顺利实施的政策保障。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项目批复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基建程序执行。一是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齐全,依法依规,合理建设;二是项目法人按程序报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三是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四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项目点变更的,严格按文件相关要求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五是土建及安装工程坚持以询价或委托等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备案手续齐全。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是项目顺利实施的根本保障。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四)注重建后管理,确保项目良性运行是项目投资发挥效益的有力保障。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向项目点村组移交,明晰产权,成立用水户协会,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工程长期充分发挥效益。

(五)强化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和物资安全是项目投资管理规范的基本保障。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户专存、专帐管理,实行报帐制,做到资金不占用、拉用、挪用,确保把每分钱用在工程建设上,使其发挥应有的工程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普洱市水务局

                              201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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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水务局)附件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  44K]   [(市水务局)附件5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0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