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林业局关于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总结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普府办明电〔2019〕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市林业局2018年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保障运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有效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做好各项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调整充实了由市林业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普洱市林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一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督查调研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同时,按照市级文件要求印发了《普洱市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普林发〔2018〕358号)、《普洱市林业局关于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普林发〔2018〕357号)、《普洱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普林发〔2019〕100号)等有关文件,压实责任,层层落实。普洱市林业局严格按照市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8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3件,通过不同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90余条(包含政策解读、有关新闻信息、人事情况、机构设置等)。
(二)全面推进“五公开”
1.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市级有关行政审批公开工作要求,普洱市林业局积极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包含行政权力公开项目共78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2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40项。同时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目录的决定》(普政发(2018)15号)要求,按照市政府新调整的部门随机事项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检查标准,加强对本系统抽查事项检查标准的完善和规范。认真做好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调整项目的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职权,涉及部门要及时停止审批,并按照工作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调整和变更审批类别的项目,涉及部门要按新的规范和要求开展工作。市政府审改办要加强协调指导和跟踪督查,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根据法律法规、“放管服”改革等要求,对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项目作出调整,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制定出规范向社会公布并导入政务大厅及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简版),摆放在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窗口),供办事群众免费取阅。经过一个月时间全面完成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具体完成林业行政许可10项的简版、完整版和业务手册的编制上报。按照《云南省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7〕48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普政办发[2017]215号)文件要求做好市林业局相关工作汇报;按照市审改办关于《关于统计3张清单公布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将已公布的林业行政许可项目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统计表报市政府审改办。
2.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依据《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的规定,我部门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182.243.91.83:1234/system/login.jsp,分别于3月7日公开了2018年的部门预算;9月17日公开了2017年部门决算;9月21日公开了2017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并于3月7日在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ynf.gov.cn公开普洱市林业汇总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公开方式、涉密事项管理、保障措施等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普政办发〔2016〕213号)、《普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普财预〔2017〕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执行。
3.做好公共资源配置公开
2018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主动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对我局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政府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等进行认真梳理;2018年我局未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未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政府采购领域,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及标准,及时进行信息公示公开;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主要是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与森林火灾保险捆绑并共同投保,我局于2017年将两项保险捆绑并共同投保,旨在整合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及森林火灾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妥善解决两项保险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经公开招投标中标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主承保)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共保体),2017年计划投入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1765万元、森林火灾保险1826.99万元,由两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联合体共同开展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2018年度按照2017年度批准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进行续签合同,项目总计划投保3648.1万元,其中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1765万元、森林火灾保险1883.1万元。2018年对部分野生树木移植审批;部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市属单位林木采伐许可;核发市属林业木材运输证;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及“三有”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核发及运输、携带、邮寄许可;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核、审批;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审批;出售、收购国家二级和本省珍贵树木、野生植物及其制品审批;国家单位和个人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从事科学研究的审批等10项行政许可进行公示公开。
4.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
市林业局严格落实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须在政府网站发布解读材料,并与政策文件相互链接的规定。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报批时应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报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也一并报送。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至少听取1 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我局严格按照市级有关开展政策解读的有关要求,一是2018年8月代拟订的《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报审稿)》,文末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同步配套“政策解读”。同年文件正式出台后,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让公众知晓,接受公众监督。二是2018年9月代拟订的《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末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同步配套“政策解读”“制订说明”。同年11月23日文件正式出台后,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让公众知晓,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有关林业行业政策解读文件9份,积极主动做好有关林业政策解读工作。2018年8月1日普洱市林业局上线《普洱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访谈,就“森林保护与管理”为主题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向广大听众解读回应了目前林业行业有关的政策、工作开展情况等。机关各科室规范政策执行行为,推动政策落实执行。积极稳妥处置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着力建立健全信息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级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照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持续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5.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快捷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局产生的非涉密信息,切实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对信息的知情权。不断提高便民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强化政务公开功能,为公众随时查询我局有关政务提供便利条件。2018年,我局96128政务专线接听了1个专线电话,接线员及时给予咨询群众圆满答复,来电人对答复满意。
6.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将政务公开和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在公文运转过程中,要求起草人员拟制公文、信息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首先确定所办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市林业局严格按照上级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明示救济渠道、标明便于区分的编号等。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归档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2018年,我局尚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四)加强网络平台建设
市林业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网站平台端口建设发布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运维工作。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杜绝词语错字漏字及死链、错链情况出现。进一步加强网站发布端口安全建设。安装正版国产杀毒软件,时时更新病毒库,有效防止高危漏洞、植入木马、恶意攻击和域名被劫持等安全事件发生。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级有关规定对外发布信息,杜绝僵尸网站、信息更新不畅等情况出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在新常态下,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全面理解,深入贯彻执行;三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一是加强培训学习,主动适应新常态、新思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二是加大信息渠道建设,配合上级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内容公开。
普洱市林业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