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普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014-/2019-0211006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12-31 14:59:13
主题词: 环保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普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64号)要求,由普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共14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11日至20181231日。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普洱市环境保护局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助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主要工作有: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做到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2018年,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动态”栏目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0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环境保护相关信息160条。

(二)围绕提升服务时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认真履职,真抓实干,对照检查,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落地见效。

(三)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重点关注收集环境保护领域的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的预警、分析和研判,制定网络舆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做好网络突发舆情的应对准备。

(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要求各单位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编号,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并在办理完毕后按照一申请一卷进行归档。不断提高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专业解疑释惑工作,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环境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一是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状况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60条。二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查、审批信息,公开环评文件、批复文件等信息25条。三是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废气监督性监测结果及其他政策文件信息30,督促各县(区)继续推进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测、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四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公开涉核企业环境信息,发布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12条。五是空气环境信息公开。按月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并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向社会发布每日空气质量指数信息(内容包括:城市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六是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大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市环保局已经按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七是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开重点案件督办、挂牌督办案件和重点案件后督察情况,公开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市环保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媒体媒介和渠道分别为: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普洱日报》及普洱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围绕环境质量、环保行政审批、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市环保局大力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重点监管对象目录等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在空气环境信息方面,201511日起,环境保护部对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按新标准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实时发布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6项指标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市环境保护局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实时向社会发布普洱市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

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方面,市环境保护局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审批决定情况进行公告

推动企业污染治理方面市环境保护局加强污染源监测及污染减排信息的发布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

在环境违法行为监察执法方面,为强化环境执法力度,市环境保护局要求环保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后,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一是以标准化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积极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事指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业务手册》《医疗废物经营办事指南》《医疗废物经营业务手册》等标准化文件,进一步规范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文件、材料、表格,制定出统一规范的格式和范本,实现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批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等上下一致,整齐划一,切实改进和提高行政审批行为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并撤销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加强办事大厅和服务网站的对接整合。对照普洱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公布《普洱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告,仅保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排污许可,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共4项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应进必进要求,市环保局借助普洱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平台,已将审批事项全部录入网上大厅,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和网上服务大厅的进驻率达100%。从运行情况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已做到了网上申报件按时办结,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排污许可、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做到了网上咨询处理及时,网上服务大厅运行效果良好。

(二)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一是加强窗口建设。市环保局围绕为民、便民、利民热情周到、高效服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的工作原则,组建了1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的环保服务窗口。严格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和驻普相关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行政服务的通知》要求,已选派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的业务骨干入驻中心,办理业务,窗口工作岗位和人员均保持相对稳定,没有更换窗口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二是加大窗口授权力度。市环保局认真落实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等四项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从本单位选调1名熟悉环保法规政策和审批业务办理的实职科长担任窗口审批服务首席代表,并由主要领导向窗口首席代表签发了《普洱市环保局审批服务事项授权委托书》,明确了授权委托事项6项和窗口审批办结事项4项,并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2号公章),除需组织现场勘查、集体讨论和专家论证等审批环节外,窗口能够做到即收即办,基本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目标。

(三)推进群众最多跑一次

一是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文件精神,市环保局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根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适宜的行政审批事项。截止201812月,市环保局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为: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验收,危险废物收集、贮置、经营及转移许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与调整前相比,行政审批事项瘦身超过一半二是优化审批程序,提升办事效能。全力做好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消减环评前置审批事项,不再保留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涉及法定保护区域的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主管部门意见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普政发〔2016133号)文件精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评估由原来的业主负责改为环保部门负责,评价评估所需费用列入部门预算,精简投资项目评价评估程序。借助普洱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平台,及时公开受理、审查、审批的运行过程和结果,方便公众随时查询有关审批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要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再规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752号)有关规定,对现行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规章设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这一中介服务予以了调整。截至目前,市环保局4项行政许可事项中,仅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项需要中介服务,由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绝不推荐、绝不指定任何中介机构为申请人提供服务四是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已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在报件齐全的前提下,需上报省环保厅审批的项目初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属市环保局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报告表在20个工作日(法定30个工作日)、报告书在40个工作日(法定60个工作日)内办结。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显示, 2018年度我们接件超时件0件、审批超时件0件,受理业务按时办结率达100%,未发生电子监察系统红牌警告、黄牌警告事件五是打造服务性环保,改善服务环境。市环保局研究制定了《普洱市环保局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制度》,建立了提前服务、专人服务、预约服务、通道服务、延时服务、提速服务、提醒服务、无偿服务、特办服务、优质服务等十项服务制度,为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机制保障。为适应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服务对象提出的新要求,从细节入手,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展示业务流程图,印发服务手册,将受理事项、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向办事群众公开;坚持一次性告知原则,在项目受理、审查、审批过程中,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避免服务对象两头跑多头跑,营造和谐的服务环境。我们将按要求开展最多跑一次马上办清单梳理工作,力争2020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到考核要求。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并将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中,推动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进一步公开。截至年底,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2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4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21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为加强环保法律知识、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环保法律的意识。2018年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对《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普洱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城区街道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让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机关、社区、学校、家庭、农村等。在《普洱日报》开设《普洱环保专栏》,定期宣传环保法律法规;6·5”世界环境日共出动宣传车辆15余次,宣传人员120余人,发放环保法律宣传资料20000余份,环保袋5000余个;与普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联合开展环保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共186人次进入思茅城区16个社区开展环保志愿服务,发放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宣传册5000余份;联合普洱日报社在宁洱县同心镇那柯里开展“小手拉大手、争当环保小卫士”“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在普洱市环保局官方“微信”“微博”开设“核与辐射宣传专栏”,不定期发布核与辐射安全相关知识,2018年共发布专栏17期、信息3篇;召开了“核安全文化宣贯会议”,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31922:32分,网名“3G恋家男的网友在普洱市环境保护局微博平台反映景兰酒店噪音污染(空调、KTV)多次投诉,无人处理……”的问题,普洱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320日上午9:00立即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20176月,区两级环保部门接到的关于景兰酒店4楼空调、景兰酒店KTV噪音以及周边大兴量贩地下停车场出口处制冷设备噪声、联通普洱公司空调外机噪声扰民的相关投诉,环保部门按程序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督促整改2017725日夜间2230,思茅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联通普洱公司门外、景兰酒店4楼外墙边、东侧居民楼围墙等地点进行了噪声监测,根据《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排放标准》,监测结果均低于环境功能区划二类区夜间50分贝的限值。调查处理结束后,市环保局将处理结果在网上对网友3G恋家男”进行了回复,同时在《普洱日报》、“普洱环保”微博、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主动回应了社会关切、解释了群众疑惑,正确引导了舆论走向。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

2018年,市环保局共收到公开申请3件,分别是《广州绿网环境服务中心要求公开2016-2017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的申请》《公民陆方文要求公开普洱市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关信息的申请》《公民祁毓要求公开普洱市(思茅市)2006-2016年各年度环境状况公开的申请》。

(二)受理办理情况

2018年,市环保局审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理答复3件,办理答复结果均发送至申请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同时向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报告办理答复情况。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市政府办关于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将

原网站关停下线并整合迁移至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

市政府网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监测;二是拓展政务公开渠

道,进一步加强市环保局政务微信、微博建设,进一步加强

“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管理,做好政策咨询、受理举报投诉等工作三是市环保局2018年未举办新闻发布会。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市环保局无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建设、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体制,结合本部门的职责,制定了《普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普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审核、报送制度》等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多措并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市环保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三是严格保密审查,执行情况良好。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上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前,各科室领导要负责公开信息的审定、签发和把关工作,防止非公开政府信息上网;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8年,市环保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将政务公开的范围扩大到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远超《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目前,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只有1名,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如果人员发生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县(环保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政务公开内容例如对重点领域公开的要求等理解不透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奖惩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要件,主动做好解读工作。编制市环保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层面,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

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与网信、宣传等部门紧密协作,指导协调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运用融合媒体方式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推进直属单位和县(区)环保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全市环境保护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下载Word 下载PDF
    附件下载:
  [普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定稿)  3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