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指南
一、政策受益对象
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招用以下人员
1.2022 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 2020 年 7 月份后、2021 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登记失业的 16-24 岁青年,是在公共就业部门登记失业且在信息系统内有相关失业登记信息的16-24周岁内青年。
(二)履行单位业务
1.与招用对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为招用对象缴纳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纳期限最低已满1个月(本次参保日期或本次参加工作时间为2022年内)。
二、补助标准
(一)按照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给予补贴;
(二)1名招用对象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申报、享受1次扩岗补助机会,不能重复享受;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三、政策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至 2022 年 12 月底
四、经办流程
(一)对系统初筛为大型企业的,可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经办机构通过“劳动合同备案系统”或劳动合同核实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核实无误的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
(二)对系统初筛为中小微企业的,由企业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办机构需通过“劳动合同备案系统”或劳动合同核实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核实无误的依申请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
(三)对未在系统下发的初筛数据中但招用符合政策对象的企业,由企业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相关材料,经办机构通过“失业保险信息系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系统”、“失业登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功能核实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招用对象身份,核实无误的依申请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
失业险政策专员及政策直通车热线电话(工作日):
普洱市就业中心:胡 莹 0879-2302812
思茅区就业中心:余 爽 0879-3055650
宁洱县就业中心:付俊丽 0879-3232004
墨江县就业中心:李秋凌 0879-4236624
景东县就业中心:胥劲华 0879-6220825
景谷县就业中心:马金曦 0879-3017252
镇沅县就业中心:杨 芳 0879-5814488
江城县就业中心:瓦捷梅 0879-3721857
孟连县就业中心:岩 弄 0879-8721090
澜沧县就业中心:钱 丽 0879-7234558
西盟县就业中心: 王 芳 0879-8343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