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普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普洱市财政局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据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内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洱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67号;邮编:665000;电话(传真):0879-2165908;电子邮箱:pesczjbgs@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普洱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普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财政部门公信力为重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局委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信息工作,其他科室中心配合提供信息。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建立了保密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了按制度管理,按规章落实。
(二)提高认识,强化学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组织学习,使每个机关干部尤其是具体负责人和经办人都掌握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突出重点,及时公开。一是对明确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内容涵盖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通知公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普洱市财政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在“普洱财政”微信订阅号推送微信77条,上报市委、市政府综合类信息221余篇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通知公告。。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7年市财政局主要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财政”微信订阅号公开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需回应解读的公众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进行了公开答复。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申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优化网站栏目,及时更新网站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普洱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