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审计局:
根据《普洱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普审财报〔2021〕7号),普洱市财政局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及时商局内相关科室和市级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现将整改情况函报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
《普洱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普审财报〔2021〕7号)指出如下问题:一是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60148.43万元;二是财政“一体化”平台的直达资金支出数据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一致515.25万元。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60,148.43万元的问题。截至2021年10月29日,60,148.43万元资金已全部下达,其中: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50,481.98万元已于2021年3月22日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2,262.7万元分别于2021年8月24日和8月26日分两次下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于2021年10月29日下达;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7,046.72万元省级分两次下达,市财政局分别于2021年6月7日和8月17日分两次下达。今后的工作中市财政局将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在收到资金文件后及时发函告知主管部门,要求其按期提供分配方案,以提高资金拨付进度。
(二)针对财政“一体化”平台的直达资金支出数据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一致515.25万元的问题。截至2021年12月底,报告中反馈数据已全部完成挂接。市财政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要求各支出科室保证系统数据更新及时,确保两个系统之间数据一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此次整改,除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外,市财政局将以问题为导向,着眼长远,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普洱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