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普政办明电〔2019〕4号)要求,现将普洱市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普洱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拓展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普洱市司法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作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范围,拓展公开渠道,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微信公众号为辅,不断完善“两微一平台”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扩展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目录,完善公开信息。2018年新增设“公共法律服务”专栏,下设“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五个子栏目,达到公共法律服务业务信息全覆盖。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新招录一名聘用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以及“两微一平台”运维工作,新开通“普洱司法行政”官方微博,完善网络留言回应机制,拉近网民与政府部门的距离。三是继续做好“普洱普法”微信公众号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做好各类重点工作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普洱普法”微信公众号职能。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情况。普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开设了:司法行政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17个栏目,年内共发布信息12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政务动态信息78条,重点领域公共法律服务信息13条,重点领域财政信息6条,人事招聘信息6条,通知公告12条,办事指南7条。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以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为主,其他信息为辅,同时完成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如:按时公开三公经费开支情况,部门预决算情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公开扫黑除恶举报信息等。组织开展“普洱市司法行政工作问卷调查”工作。处理各类投诉、咨询4条,其中按规定办理2条,不受理恶意咨询投诉2条。二是“两微”端信息公开情况。为加快移动端宣传工作,普洱市司法局新开设了“普洱司法行政”政务微博,完善信息发布及舆情反馈工作制度,及时回复网络留言。加大“普洱普法”微信公众号宣传力度,打破宣传壁垒,拓展移动端宣传平台,加强普法信息、政务动态的推送工作。“普洱司法行政”微博自开通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59条,关注数17个。“普洱普法”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46条,其中普法信息102条,政府工作信息4条,关注人数达16019人。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普洱市司法局按时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财务信息公开包括《普洱市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普洱市司法局决算公开》《普洱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普洱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普洱市司法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核对说明》和《普洱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新开设“公共法律服务”栏,公开《普洱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信息》《云南省普洱市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信息》《普洱市律师事务所名单及联系方式》等13条信息。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公开权责清单目录,行政许可事项9项,行政处罚事项73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根据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任务和《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文件的通知》(普政发〔2018〕80号)要求,完成办事指南修改编制工作,公开各类办事指南7条。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普洱市司法局未涉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七、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普洱市司法局起草两办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因文件属于涉密文件,政策解读未进行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普洱市司法局共收到网站留言4条,其中回复2条,不受理2条。同时开展一次“普洱市司法行政工作问卷调查”。
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普洱市司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十、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明确一人专职负责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的运维工作。新开通“普洱司法行政”政务微博,并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普洱普法”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维护)规划》内容,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定期更新栏目内容,确保无空白栏目存在。认真学习贯彻2018年相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十一、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和96128专线接答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严格按职能职责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同时在“机构设置”栏公开投诉举报信息。年内未收到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十二、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普洱市司法局政府文件公开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法〔2010〕11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不予公开。
十三、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进一步增加政策解读数量;二是对公开信息的内容、更新速度和便民服务提供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十四、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在于继续提高政府透明度、推行服务承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前提和基础。一是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普洱市司法局将以全局干部职工为对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栏目建设,为公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方式。三是加快公开信息的更新速度,进一步充实“公共法律服务”目录,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四是继续加强“两微”平台建设工作,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更好的实现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
普洱市司法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