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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20年度社会救助基本情况公示
索引号: 1009-/2021-0121002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1-21 17:10:4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    号:
 

普洱市2020年度社会救助基本工作情况公示

救助类别

救助人次

全年救助金额(万元)

月人均补助水平(元)

保障标准(元)

政策依据

城市低保

96170

4063.61

422

月人均650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普洱市民政局关于提高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普民发〔2019〕86号);普洱市民政局关于提高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普民发〔2020〕36号)

农村低保

2190233

54052.71

A类

335

年人均4620

B类

258

C类

205

特困供养

134231

12148.54

基本生活救助供养

月人均845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普政发〔2016〕123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社救〔2017〕18号);普洱市民政局关于提高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普民发〔2019〕86号);普洱市民政局关于提高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普民发〔2020〕36号)

照料护理补贴

集中供养

一档:月人均840

二档:月人均420

三档:月人均255

分散供养

一档:月人均155

二档:月人均90

三档:月人均50

临时救助

70667

9771.96

人次均1382.82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普政发〔2016〕124号);普洱市民政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民发〔2019〕76号);普洱市民政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指导意见(普民社救〔2020〕43号)

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

4461

147.5772

650

月人均650

普洱市民政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提高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普民发〔2020〕51号)

备注:

1、普洱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月月人均630元,6-12月月人均650元,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实行补差发放低保金。 

2、普洱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月月人均383元,6-12月月人均385元,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实行分档发放低保金。
3、普洱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1-5月A类月人均332元、B类月人均257元、C类月人均204元;6-12月A类月人均335元、B类月人均258元、C类月人均205元。
4、普洱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1-5月月人均750元,6-12月月人均845元。 

5、普洱市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1-5月按原标准发放,6-12月月人均发放标准为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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