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市人民政府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年度报告主要内容为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普洱市民政局办公室,pemzbgs@126.com,联系电话:0879-2828427。
一、概述
根据民政部门工作实际,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普洱市民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工作人员兼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民政信息公开栏,使民众了解民政重点工作情况,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注重在加强民政工作管理、着力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加大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突出在工作动态中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社会救助、救灾、三公经费、项目建设、财务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接受民众监督,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信息公开统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民政专栏中进行公开,主要涉及民政业务信息:社会救助信息、灾害救助信息、养老机构基本信息、殡葬管理信息、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社会组织信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条,通过报刊等其他方式公开民政信息2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7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本部门业务类信息8条:其中:社会组织信息3条,救灾信息1条,殡葬信息1条,养老机构基本信息1条,婚姻登记管理信息1条,社会救助信息1条;部门及直属单位公开决算预算信息16条;公开公告2条;通过报刊等其他方式公开民政信息2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刊、信息公告栏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7年,结合本市已出台的文件,市民政局共解读文件政策5个。分别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7年,网上咨询件受理2件,答复2件,答复率100%。主要是:慈善公益捐助咨询、生活困难救助咨询。无重大政务舆情处置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此类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和受理申请行政复议件。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中,主要存在着四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探索不够;二是对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导不够有力;三是公开信息审核力度有待加强;四是没有专职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人员,只有1名兼职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人员,人少事多,一定程度影响工作效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进一步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着力体现民政工作的人本性、融合性和系统性。下步工作主要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提升公开品质,推动标准化建设。我局将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提高服务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等常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特别要不断加大对三公经费、政策落实和为民服务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加强监督考评,完善公开机制。根据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机关效能建设。
普洱市民政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