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普洱市公安局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党委重视,打牢工作保障基础。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每年年初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组长,政治部主任、警令部主任为副组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条例》《通知》各项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市公安局于年初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职责任务,领导小组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开展,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截止到2020年底,普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强化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强化制度落实,规范工作运行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法制化。同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了监督机构名称、投诉途径、投诉受理、处理规定,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和投诉,保障公民、组织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下发了《普洱市公安局执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普洱市公安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普洱市公安机关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实施步骤,对公安机关的重大决策实施及责任追究作出具体规定。二是明确职责,强化公开责任落实。市公安局警令部加强与各部门联系,及时整理上报工作中形成的信息,特别是重大政策解读、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清单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其成效;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和落实情况;各部门制定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及落实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通报的其他重点工作,并列出提纲,以问答的形式将本部门涉及公共管理、群众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整理发布。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的收集、梳理、目录编制和上报工作,上报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部门及民警,按照责任划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年内,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三是突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下发了《普洱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实施方案》《普洱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把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制度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内容,全面梳理、准确界定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各项权力,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梳理汇总行政职权966项,对应责任事项6970项,追责情形9691项,市公安局将全部事项编制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表格按要求上报市政务管理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市公安局本级预决算进行细化公开,通过普洱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发布,先后发布了《普洱市公安部门(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和《普洱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等财政资金信息2条。结合公安机关实际,通过政务微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专题会议、专题宣传等方式,认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爆危爆物品、缉枪治爆、交通安全、重大案件侦办等信息公开发布和宣传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和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积极开展分析研判,在重大活动和时段,或某一时段和敏感节点通过短信、提示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动态69条。在政策解读方面,要求各部门在报送以市公安局名义出台或代市局起草报请市人民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必须附有解读方案一并报送。文件及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在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解读材料编写报警令部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报市政府办公开发布。
(三)多措并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做好信息更新公布工作。在工作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属性、公开时间、责任部门的变化情况,对近年来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了更新维护,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梳理、审核发布,在进行保密审查后,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发布,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了《普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普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的鲜活、真实。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根据年初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维护、便民服务承诺事项及兑现情况、办事指南、重点工作进展、其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动态信息作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督促指导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梳理、汇总、审查上报和发布。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保密法》和警务工作保密制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试行)》和《普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核)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范围、原则,严格审核程序、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按照省公安厅、市保密委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专项保密安全检查,对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了清理检查,对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提出了要求。在工作中,实行统一信息出口、统一宣传口径和统一审核管理,所发布的信息实行三级保密审核制度(即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局领导逐级审核),没有出现违法保密审查规定的情况。四是健全渠道及时发布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要途径,做好市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还充分利用电视、报刊、部门网站、警务公开栏、重点工作通报系统、政务微信等方式,严格执行宣传报道审批等工作纪律,多平台、多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公开政府信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年初组建了“普洱警方”栏目组,在普洱电视台和普洱人民广播电台建立《普洱警方》电视、广播电台栏目,每周一期、实行滚动播出;建立普洱警方微信公众号、订阅号、适时推送普洱警务新闻,强化宣传立体面、覆盖面和收视面;改版内部杂志《普洱警方》每月出版一期,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洱警方”集中宣传的品牌效应,集中宣传普洱公安的经验做法,提升宣传报道的感染力和影响力。2020年,“普洱警方”各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信息4148余条,制作播出电视栏目49期。“茶城森警”“茶城交警”“思茅公安”等抖音号受到广大群众喜爱,其中“茶城森警”的粉丝量达277万人次,获9752万赞,在2020年度警务视频展播中荣获“优秀公安抖音账号”。
(四)健全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制定下发了《普洱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不予公开的范围,明确了申请的提出方式、受理、答复、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及投诉提出、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工作流程等内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0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强化措施,推进政务咨询开展。坚持每天至少一次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受理答复公众提出的投诉咨询,并及时进行答复。24小时接听、受理公众 “12345”热线转接的咨询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对公民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答的当场给予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记录下联系方式,及时将问题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后答复提问人。2020年,受理答复网民投诉82条、咨询4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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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2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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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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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944 |
-373 |
10015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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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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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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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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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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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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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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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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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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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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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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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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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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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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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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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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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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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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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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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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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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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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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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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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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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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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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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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普洱市公安局主要存在:一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比较弱,造成部分政府信息该公开而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法律法规文件及解读栏目更新信息比较少,政策解读仍然不够到位。
针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收集、整理工作中形成的政务信息,增加了动态信息的发布,让社会各界了解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二是及时完善更新已经发布的政务信息,对发生变化的政务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有效。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培训,掌握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量进一步加大,质量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洱市公安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