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信息科,电话:0879-2189288。
一、概述
2016年度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本单位职能,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调整充实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人事教育信息科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教育信息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各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委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止2016年底,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通过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报刊等媒体主动发布和更新信息173条,其中经济运行、发展规划12条,重点项目推进情况13条,价格收费动态13条,机场铁路项目进展情况6条,绿色经济9条,工作动态25条,通知公告15条,政策解读4条,机关党风廉政、专题教育5条,部门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3条,县(区)发改工作动态68条。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包括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28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编发《督查专报》3期、《宏观经济分析报告》2期、《经济运行参考》9期、《普洱市重点建设项目简报》8期、《价格监测》9期。向《普洱信息》、《政务信息》报送信息80余条,被采用6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网上公布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传真、邮编、电子邮箱,以便受理信息公开请求。2016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数据的情况。
四、咨询情况
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210多次,咨询电话接听约130多次,当面咨询接待约80多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单位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我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登记和纪律,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人员熟悉本岗位保密责任,且通过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相关知识技能,认真履行职责。制作发放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料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间,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政府网站维护、自查工作情况
做好市发改委门户网站的维护、更新和自查工作,按要求定期对网站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16年发改委门户网站运行正常。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普洱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处在摸索阶段,很多实际问题有待探讨、解决。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量还不够多;二是依申请公开受理、接待、答复及协调机制,需要再进一步探索研究。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一)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 (二)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 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