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52号)要求,编制普洱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入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2019年,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10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转载刊登信息34096条;公开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96个,市政府部门文件183个,新闻发布64次;编辑发放《普洱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28800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财政预决算、审计问题整改情况、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共公开1452条。市政府网站“在线咨询”、“在线投诉”平台收到网民有效留言668条,办结率100%。“12345”热线承办单位扎实推进“12345”政务热线整合,做好“12345”政务热线电话接听答复工作。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要求,普洱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切实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19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5件,其中自然人申请96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9件,全部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回复申请人,办结率100%。工作中未发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制定《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理清关系、明确职责,严格保密审查、公开属性审查、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切实把好政府信息的进口关和出口关,提高政府信息质量。二是制定《普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好服务,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从信息拟稿、把关核对、领导审签、网站公布等环节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规定,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所发布信息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安全。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普洱市于2017年9月率先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将10县(区)政府网站和市直部门信息公开职能职责整合到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做到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2018年10月完成政府网站升级改版,率先开通了政府网手机版,率先开通了微信公众号。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普洱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 号)要求,按时补办政务新媒体有关备案手续。同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信息发布审核和日常监督检查。2019年在国家、省级各种抽查监测中保持合格的好成绩,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中合格率均100%。
(五)强化监督和保障。一是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确保政府网站管理规范,正常运行。二是加强对政府网站的监测和整改落实力度。市政府办公室按要求每季度对全市12个政府网站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进行通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强化组织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分工和机构改革设置情况,及时对普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四是强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各县(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设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开展工作。五是严格政务公开考核。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普洱市年度综合考评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 4%。制定出台《2019年度全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普办明电〔2019〕95号),明确规定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分值30分。六是强化学习宣传和培训。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12月17日,举办了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文秘工作培训班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专题培训,各县(区)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1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3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474
|
-369
|
1026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66
|
+149
|
49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7949
|
+8458
|
29245
|
行政强制
|
1160
|
+669
|
113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19
|
-32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232
|
238577.298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35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6
|
27
|
0
|
0
|
2
|
0
|
125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3
|
26
|
0
|
0
|
0
|
0
|
99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1
|
0
|
0
|
0
|
0
|
9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2
|
0
|
2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6
|
0
|
0
|
0
|
0
|
0
|
6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96
|
27
|
0
|
0
|
2
|
0
|
125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按质按量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但与国家、省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单纯的理解为结果信息的发布。二是政策解读方式还比较单一,主要表现为文字解读多,图文、音频、视频等新兴方式解读少。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被少数申请人滥用,信息公开被严重信访化等。同时,部分公民所申请内容时间跨度大、内容多而杂,大多需要帮助收集、加工、整理。四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一些县(区)、单位没有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或是一人多岗、身兼数职,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2020年,普洱市将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定位,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维护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依法全面履职,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二是积极学习借鉴政策解读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作用,在政策解读的工作中,积极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形式抓好政策解读发布,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营造正面、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提高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并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